大綁架(7):正義之路
「反對酒駕媽媽聯盟」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這個組織由坎蒂‧萊特發起,她號召一群媽媽投入反對酒駕的活動,並且向受害者表達支持,這個聯盟對立法上很有影響力,推動許多規範酒駕相關的立法。
另外一個非營利的家長遊說團體是個消保組織「廣告警告」(Commercial Alert)同樣卓然有成,它的主旨是讓廣告文化在合宜的範疇下運作,不會逾越尺度,剝削孩童。這個組織藉由四大主要活動完成它的使命,成人警覺、兒童、強化方案,以及多樣性議題,對抗我們文化、學校和政府中過度的商業主義,並約束菸酒、垃圾食物的促銷,以及防範不當行銷衍生的疾病,例如過胖、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
教育者如何讓局勢改觀
負起照料和保護責任的家長和育兒者,可以偕同老師、行政人員和校方董事會成員,經由教育政策的制定,改善我們小孩的發展環境。至於教育工作者也得盡己之力,協助青少年與兒童,認清菸酒毒品以及不營養飲食的危害,並且教導他們防範之道。同時應該設計某些課程內容探討飲食和媒體的議題,以協助學生了解網路及媒體的潛在危害。教育工作者需要挺身而出,更主動在校內推動體能教育和運動活動。
政府教育當局,以及當地學校董事會成員和行政人員等決策人員,都需要確保健康的學習環境,包括制定和沿用有益的政策和做法,管理校內提供哪些食物和飲料?校內的商業活動如何運作?例如販賣機賣的東西、進駐校內的連鎖速食店,甚至課堂上觀看的頻道一的廣告、商品樣本試用活動、以及贊助校內活動的廠商等等。
許多歐洲國家已經立法禁止校內進行任何行銷活動,在美國有些學校社區,也已禁止或考慮禁止校內販售含糖飲料,如:紐約、芝加哥、洛杉磯、費城、舊金山、拉斯維加斯、西雅圖、斯克蘭頓、水牛城、波士頓。「生活體四能」(PE4Life)是致力於推動學童的體育教育和體能活動的非營利組織,這個團體的宗旨是促進健康的生活,藉由協助學校社區推廣休閒社團,培養兒童高品質的體育活動。其中的成果是,這個團體和個別的健身教練結盟,把原先中學以運動為主的體能計劃修改成體適能訓練。
行銷、製造和零售人人有責
從新產品的研發到後端的銷售,所有參與行銷環節的人,都應該趕緊盡己之力,提供年輕人更好的養育和保護,這些努力可以區分成兩大陣營。首先,商品和節目的內容至少應屬於本書定義的中性類別,那些對年輕人有害的商品,例如菸酒、毒品、槍枝,必須遠離青少年。玩具和遊戲廠商也需刪除過度暴力的內容,電視和電影製作人必須向上提升,從搧色腥的底線,進化到豐富優質的節目。食物和飲料廠商及協助促銷的行銷人員,都應該停止對孩童促銷或推廣不營養的食物,尤其是嚴禁針對十二歲以下的小孩。而富含反式脂肪和糖分的食物,包括含糖飲料和糖果,及其他含鹽點心,都應該從學校下架,以更健康的食物取代。
有些網站能提供家長和師長,關於媒體識讀的內容。(註:台灣有政大媒體素養研究室(www.mediaed.nccu.edu.tw)、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www.mediawatch.org.tw)、媒體識讀推廣中心(www.tvcr.org.tw),以及富邦文教基金會(//www.tvcr.org.tw),
你可以在上面找到媒體教育和媒體運作的相關評論。)
應該禁止針對兒童的廣告嗎?
美國社會最難能可貴的地方是,信仰言論自由並且崇尚自由經濟體系,因此造就社會的
繁榮,我們不太可能會走回頭路,對鎖定兒童的電視廣告下達禁令。
摘自: 天下雜誌出版《大綁架》@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