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媒體法尚待公佈 媒體大亨已行動
【大紀元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簡丹編譯報道)澳洲聯邦政府備受爭議的新交叉媒體法剛在國會得到通過,報業大王帕克就賣掉了他的主要媒體資產的一半投資;而18日晚間,七號台的業主斯托克斯(Kerry Stokes)將其在西澳報業的股份提升至14.9%。這些舉動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聯邦通訊部長庫南(Helen Coonan)也責成澳大利亞通訊媒體局(ACMA)檢查這兩家澳洲媒體巨擘搞的閃電式交易是否合法。
庫南重申,新媒體法目前尚墨跡未乾,要等明年正式宣佈後才生效。之前,所有的媒體商業活動都必須符合現有的媒體法和規章制度。
澳洲競爭和消費委員會(ACCC)主席塞繆爾(Graeme Samuel)也警告說該委員會作為監督機構也會嚴密監視事態的變化。
在一筆價值45億澳元交易裡,帕克擁有的出版業和廣播公司已賣掉了幾個媒體資產的一半。而7號台業主斯托克斯在前一天晚上穩住了8.4%資產之後,又於第二天晚上將其在西澳報業的股份增加到14.9%。這是在現有法律允許下的最高股份。
工黨通訊事務對外發言人康羅伊(Stephen Conroy)認為,很明顯,聯邦政府的法律是要使更多的權利都集中在現有的媒體老闆手中。
「那不只是一個接管的波動,而是一場海嘯,並將導致澳洲成為自由世界裡媒體有所權最集中的國家。」 他說。
在參議院協助使新媒體法條例有所更改的民族黨參議員喬伊斯(Barnaby Joyce)也要求給予ACCC更多的監督合併的權利。
總理何華德對澳廣新聞說:「目前所有有法律效力的交易都受舊媒體法的制約。」並說,雖然那兩個大媒體公司的行動令人關注,但說這些舉動是新法律的直接後果則是一種誤解。 它們可能是預料之中的舉動,但我們應該保持平衡的看法。
何華德還說,新的交叉媒體法,旨在放寬現有的那些規定一家公司可在一個城市經辦幾種媒體的條例, 但從根本上不會改變民主政體。(大紀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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