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天順八年,吉水人彭教去京師參加禮部會試,半路在旅店投宿,樓上有人潑下一盆水,一枚金鐲落地,彭教的僕人撿起來收在懷中。
離店走出十幾天後,彭教的盤纏快用完了,僕人拿出金鐲來告訴彭教,彭教馬上要回去歸還金鐲,僕人說:「如果回去,就要耽誤會試的日期了。」彭教說:「這一定是女子的東西,如果丟了,她父母會疑心她私下送了人,訊問緊了,一定會出人命的。」 趕到那個旅店,果然一個女子正要尋死,金鐲救了她一命。
等到彭教到了京師,考試的期限已經過了。因為這年會試時考場發生大火,死了許多人,所以會試在八月重新舉行,彭教考中了狀元。
(《快園道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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