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涉嫌背信 檢調不排除辜仲諒一返國即訊問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七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中信金透過旗下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結構債插旗兆豐金案,檢方已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發出「境管命令」並列為被告,不排除辜仲諒一返國就直接訊問;至於董事長辜濂松則不是本案被告,也未遭境管。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目前檢方認為中信金透過集團香港分行購置結構債的金融操作行為,涉及違反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背信等三罪,且犯罪所得超過新台幣一億元,屬有期徒刑七年以上重罪,因而將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依有串證、逃亡之虞和涉犯重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專案人員表示,昨天訊問張明田本非專案小組既定進度,是因張明田昨天要出國、境管單位通報檢察官後,檢方認為狀況急迫,為確保案件後續偵辦順利,才臨時提前訊問張明田。

至於本案另三名被告辜仲諒、財務副總經理林祥曦及法務長鄧彥敦等三人,檢方先前也已對他們發出境管命令 (入、出境均須通報檢調,非單向限制出境),專案人員表示,檢方是在辜仲諒今年七月下旬請辭中信銀董事長職務並出國後,才下令對相關關係人實施境管。

今年一月二十七日,中信金向金管會申請轉投資兆豐金並將債券售予第三人,這項轉投資案經金管會核准後,中信金開始從市場公開買入兆豐金股票並出脫債券投資的兆豐金持股,由特定的證券商下單購買,形同「左手交右手」 (表面上非中信金持股,暗中卻完全由中信金掌控兆豐金持股),達到間接控制兆豐金經營權的目的。

全案今年中被金管會行政處分開罰後移送檢調單位,檢方先前曾向金管會調卷,這次是首度展開約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