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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鄭恩寵再揭 上海GDP神話破滅

【大紀元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在中共嚴密監視下,堅持以公開信的方式揭露「上海幫」的惡行,出獄後也寫了二十多封信給胡溫,雖然絕大部分沒有得到回覆,他認為,這也是他揭露真相的一種方式。

10月2日鄭恩寵再次致胡溫 吳官正公開信 (內容有刪節,小標題為編者所加)

本人於近日收到蓋有「最高檢院郵政收發」的國內郵政回執。該回執蓋有「北京2006.09.15.16.東城機關段(投)9」的圓形章。這是本人收到第一份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回執,這是我寄給賈春旺檢察長,舉報上海首富周正毅犯罪集團和涉及眾多相關人員,涉及中共上海主要負責人包庇周正毅犯罪集團等,設置重重障礙阻止周正毅引渡到香港受審等的問題。

周正毅在2002年5月28日以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的名義與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姜亞新、是明芳區長簽定了八個免土地出讓金40億元合同,是巨額合同詐騙的犯罪行為。

*周正毅模式上海有301塊土地

上海靜安區東八塊26.93萬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周正毅的佳運投資公司(佔99%股份,用來建設中高檔的商品住宅、酒店、寫字樓、娛樂場……不能用協議方式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更不能用免除全部土地出讓合同方式簽定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全國人大通過的《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規章《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土資源部的規章的法律效力大於上海市政府規章都夠不上格的上海市建委滬建(2001)第68號文(2001年2月9日)。這個68號文是當時上海主要領導黃菊、陳良宇、韓正等故意一手炮製策劃的「有相當級別知深,知情人的舉報」。

 

2001~2002年上海市依據68號文,批准了301幅總面積達15,316萬平方米的土地,全部採用周正毅免土地出讓金受讓國有土地的模式,偷逃了歸國家和地方財政監管的土地出讓金達2,000億元人民幣以上。

* 舊房改造--舊區改造

95年9月11日在黃菊、陳良宇、韓正等人策劃下,以上海市建設委員會名義下發了《上海市舊住房成套改造暫行規定》:

第二條:舊住房成套改造是指在保留舊住房原有建築特色和結構的前提下,通過調整佈局,改善設施,增加設備,使之獨立成套的城市房屋修繕行為。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區各類質量較好,城市規劃予以保留的舊住房成套改造。

第十二條:舊住房成套改造實行原地有償安置和異地安置相結合,以原地有償安置為主。

第十七條:原地安置的住戶實行有償安置。每戶購買面積不超過原建築面積部份以成本價購房或參照本市出售公有住房的有關規定購房:超過原建築面積又在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平價購房,在超出部分,按市場價購房。

第十八條:原地安置戶購房時可使用本戶成員及其直系親屬積累的公積金,不足部分,可由戶主按本市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申請抵押貸款。

第十九條:原地安置戶對按上述標準所購買房屋擁有產權,5年後可以上市。

但《規定》發出後,據知情人不完全的舉報資料,上海有300多幅土地,以舊房成套改造為名,一字之差將舊房改造變成舊區改造全部拆除。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將居民全部騙走,給投資商免去2,000億元以上土地出讓金,建造中高檔商品住宅,免費或少量出資分配給上海的「權貴們」,主要是上海的處級以上幹部和國有企業幹部居住(佔總量30%左右)。另外在市場上高價拋出。其中吳明烈就將這300套商品住宅贈送復旦大學從事人類基因「研究」之用,陳良宇取得了政績,吳明烈從上海北京東路辦事處副主任一躍為黃浦區房地局局長,擁有40億元的新黃浦集團的董事長。在靜安區法院的法庭上,靜安區人民政府和靜安區房產管理局提供書面證據:韓正副市長指示將應保留、改造的舊房屋拆落地,將房屋拆到地平線上。

*「假綠地工程」偷逃稅金3000億

在周正毅模式之前,上海有大量的假綠地工程。1997年6月11月,上海市政府發出22號文——《批轉建委關於積極消化空置商品住宅加快舊區危棚簡屋改造若干意見的通知》:

「開發房以房換地,可以在建成臨時綠地多年後,進行房地產開發,也可以在建成臨時綠地後既轉讓土地,轉讓土地使用權後有關優惠政策單位繼續享受。」

據資深知情人提供「不完整」的數字,上海有600多幅土地以臨時綠地為名,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大搞中高檔商品房、寫字樓、酒店、娛樂場所……至少偷逃土地出讓金3,000億元以上。

十年大拆遷中,拆遷房屋至少在15,000萬平方米以上,涉及50萬戶以上居民,250萬以上的上海市民被趕往郊區居住在低檔動遷安置房中,而市中心空置了幾千萬平方米商品房,其中無一安置被拆遷人。

這600多幅土地,90%以上從未種過一棵樹,一棵草。平均不到半年就轉讓給其他權貴建中高檔商品房。

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2006年第十八期),「十五」期間,發生建築事故1,200起,死亡890人直接經濟損失2.4億元。

這僅僅是五年期間,發生在上海拆房、建房中死亡的外地民工(佔絕大多數)。那麼黃菊、陳良宇和韓正等於94年起,在上海大徵地、大拆遷,用上一代、這一代、下一代的錢使上海十年變香港的舊區改造運動中。據不完全統計本市被拆遷居民,被打死、燒死、逼死(被逼跳樓、跳河)等種種非正常死亡達200人以上,被打傷2,000人以上。

韓正的妹夫所在的公司用500萬購下浦東新區的一幅土地,由於沒有資金開發,兩年後轉讓得5,000萬元。

黃菊、陳良宇、韓正等人先後假舊住房成套改造,假綠地工程和周正毅模式,偷逃9,000億元國有土地出讓金。

*上海GDP神話破滅

據美國高盛公司駐中國辦事處的文章:據上海統計局的公告,上海人均收入是美國的三十分之一,而房價與美國持平。內環線居住著70%的市民,但94.4%購不起房。

土地出讓金佔房地產開發成本的30%,上海房價一度全國最高,每年的房價名例全國的前列。

而目前上海局級、處級以上的公務員和國有企業的幹部,有的甚至只有科級,他們的平均住房,以保守的市場估價去評估一下,平均價值不會低於250萬元。如果再把他們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甚至小蜜和情婦的房屋加起來估價,人均住房估價不會低於80萬元以上。

新加坡的土地面積只有上海的十分之一,但解決了400萬人的居住,新加坡人均GDP達1.4萬美元,上海人均GDP按1,800萬常住人口計算也只有4,000美元(但400萬沒有戶口外地民工只能望房興歎)。俄羅斯人均GDP已達4,000美元以上,莫斯科和聖彼德堡的公務員的住房的面積、質量遠不如上海的幹部。新加坡人民行動黨作為執政黨只有30名黨的高級幹部享有高薪,但他們開著自己的車去上班。

2003年6月,周正毅案發後,陳良宇公開表態,至今沒有查到周正毅在房地產方面涉嫌犯罪的證據。

楊全心由上海司法局副局長到市信訪辦當主任之後,上海市民到北京上訪的人員增加了10倍,楊全心是違法收取上海律師5,000萬註冊費的腐敗者。

*周正毅辯護律師前後變更內幕

周正毅的辯護人之一,嚴義明律師曾與本人在上海青浦律師培訓學院學習期間是一個小組的成員,他當時的代表小組在大會上發言,當著坐在主席台上的楊全心的面,對收取高額律師註冊費提出過質疑。

有關周正毅案辯護律師前後變更的內幕,有關劉金寶上訴案中,由上海律師協會會長兼「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臨危受命到北京請彭真的兒子,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傅洋大律師北上吉林辯護,結果劉金寶被判無期,而周正毅只輕判三年。這一切離不開上海前幾號人物的精心策劃。有關這個問題不在本信中展開。如果歷史需要本人出任周正毅案和上海腐敗案的「新聞發言人(之一)」我是樂意擔任此職。

《周正毅與上海的GDP政治》一書,相信總有一天出現在地平線上。

*被拆遷隊伍上至高層下至平民

在本人10年律師的生涯中,有一位當事人曾任韓正建築方面的英語翻譯。他的家也在靜安區也被強制拆遷了。正是由於這位翻譯的同一拆遷基地的十多位抗爭者的介紹,東八塊居民才及時找到本人。我們才在2003年4月義無返顧地走上了舉報周正毅的路。

有關陳良宇和韓正的人品,大多數市民的口碑是公正的。中共6000萬黨員會逐步明辯的。

在本人10年律師的生涯中,我的當事人或准當事人中有檢察官、法官、公安警察、律師、人大代表、民主黨派人士、作家、企業家、世界冠軍和民主黨派副主席的家庭……還有毛澤東的朋友、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周谷城先生的女兒、孫子和孫女在武康路的家。本人痛斥徐匯區房地局副局長之後,他們的住房安置才得以解決。周谷城先生的女兒是一所大學的教師,曾寫信給本人表示:「他們的行為是針對周谷老的行為……。」

上海某縣司法局局長和法院院長妹妹的家在南市區被拆遷,房屋已拆,但拆遷公司已逃之夭夭,最後本人代理告到南市區法院後,才得以解決。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周谷城副委員長的一位孫女曾是本人五年的校友,解放軍黑龍江建設兵團4師42團4連一個排一個班的戰友。

上海市、區司法局的幹部、媒體記者、房產公司經理、區縣信訪辦幹部和房地局負責強制拆遷裁決的幹部也有上百人,他們中相當多的一部份人至今在幫助本人走上了揭露上海腐敗大案的路。

1997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39號決定,《進一步促進和鼓勵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委員會的工作方案和方法問題——人權、人口大規模流亡和流離失所者———關於國內流離失所的指導原則》:原則6

1:凡是人都有權受到保護,不被迫從家園或習慣住處任意遷移。

2:在大規模發展項目下的遷移,除非是為了絕對的不可抗拒的公共利益。

至今上海有上千戶人家被流離失所,不僅流離失所,還隨時被關、被打、被罵,生活在恐懼之中。

*揭腐敗處境艱難

作為一個新中國的律師,曾代理了500多起徵地、拆遷行政案,2003年4月起走上了揭發周正毅的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出獄後,不准上街購物,不能找工作,只靠妻子1,000元退休金維持三口之家的生活。不能探望94歲的母親,不能上教堂,不能到北京當面向中央機關投訴、申訴和檢舉。

記者不能採訪,國內外親友不能來探訪。家中每天接到幾十個騷擾電話,上海和閘北公安人員身穿便衣,聘用一批下崗人員,每天50元(12小時)日夜對我家監控,隨時可辱罵、毆打、相威脅。聘用的人員在樓道上拉尿拉屎……。

上海市公安局一位自稱姓吳的處長和一個自稱林華的公安人員,多次當面警告:「我們是政府,你也知道我們是上海前三號人物叫來得(良宇書記、韓正、劉雲耕)」。「周正毅們要剁掉你的腿,挖掉你的眼。」「良宇書記犯你什麼了?如果你再用信騷擾良宇書記我就要和你鬥到底天天騷擾你家,小摸子是鬥不過大摸子的(個矮,個高)。你再敢對周正毅、良宇書記不禮貌,我們就天天騷亂你,我們是不講法的。」「中國有一個人得了墨西哥人權獎,很快就在地球上消失了,你看著辦。」(2005年11月德國法官協會授予本人人權衛士獎)。

陳良宇,韓正們在上海黨員先進性教育會上播放一個假律師,所謂的人權衛士的資料。並稱「德國總統接見受獎儀式代表是假的,德國法官協會是個民間小組織,參加領獎的人員是敵對勢力。」

本信自9月20日起草,25日上海全城歡慶,陳良宇總算倒台了。本人認為:最起碼涉及20多名局級以上幹部,牽連一大批金融官和數十個周正毅。本人真正想為他們講話的是:在上海打工20年歷史的400萬外地農民工(今後還會增多)何時享有上海市民同等的人權?

此致

敬禮

鄭恩寵

2006年10月2日下午5:20(//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