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 全美每年的難民申請有350,000件,而移民法官才有218人。加上不同的法官辦事風格迥異,同意和拒絕難民申請的比例也差距甚遠。
紐約時報報導,在難民案件處理中,錯誤的決定就像死刑判決。但在掂量一個案件的分量之前,法官要應付複雜的法律條款、申請條件的改變、和227種混雜著虛假和真實的證詞的語言翻譯會出現的錯誤,例如:將反叛者(rebels)聽成強盜(robbers)這樣的小錯。
當了24年法官的帕翠莎-羅漢(Patricia Rohan)被認為是口氣柔和、公正和高效的法官。最近一周,她就有575件積壓案件。她耐心記錄一位男士解釋,為什麼遣返他回甘比亞會使他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面臨割禮的危險。她又問一位非法在美15年,發誓是因為愛情而不是綠卡才與美國人結婚的厄瓜多爾的女清潔工。通過談話,她獲取案件中的有利證據,並將判決錄在老式的磁帶錄音機裡。羅漢法官的難民申請拒絕率只有25%。
1993年上任的三迪-霍姆(Sandy K. Hom)法官同樣有禮貌,她有345個積壓案件。但斷案草率。近年來,拒絕率達91% ,他甚至還將一位69歲拉脫維亞婦女的父親和丈夫的死亡醫療證明混淆在一起。
瑪格利特-麥卡麥納斯(Margaret McManus)法官同意給難民庇護的比率最高,達90%。但她的案件積壓太多,有931件。她通常會重新安排出庭時間直到申請人有足夠的證據或找到合適的律師。
傑弗瑞-車斯(Jeffrey S. Chase)法官在1995年上任紐約曼哈頓移民法官前曾獲倡導人權獎。在還是年輕的移民律師的時候,車斯曾參加為中國難民尋求庇護的遊行,並給其他律師放映有關難民情況的錄像影片。
1995年,車斯的妻子曾對記者說,一個法官對每個案件的態度應像乾淨的石板,能認真聽取律師和申請人的申訴。但不久後,在處理許多難民案件中,聽慣了長篇大論的車斯法官開始對此表示懷疑。認為這是人口走私犯捏造出來的樣板式的申訴。
其實,許多人的眼睛可以告訴你,他們在撒謊。但律師試圖將他們的故事改編成適當的模式,這令車斯法官非常惱火。2004年,他審理了2,729件難民申請,批准了42%,943件來自中國的難民申請,批准了250件。
2000年司法部一份未發表的評估報告顯示,紐約的移民法官已精疲力竭。報告敦促放慢審批速度,並將職員和法官的比例從2比1增加到3比1。然而,去年的評估顯示這個比例還在下降。
在邁阿密做過多年法官的三卓-寇曼(Sandra Coleman)認為難民法庭像整個移民系統的非親生孩子。許多聯邦法官同意移民系統存在著問題。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的首席法官今年4月敦促參院司法委員會增加移民法官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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