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指中藥的應用方法,內容十分廣泛。本書主要討論中藥的給藥途徑、應用形式、煎煮方法和服藥方法。
一、給藥途徑
給藥途徑亦是影響藥物療效的因素之一。因為機體的不同組織對於藥物的 吸收性能不同,對藥物的敏感性亦有差別,藥物在不同組織中的分佈、消除情況也不一樣。所以,給藥途徑不同,會影響藥物吸收的速度、數量以及作用強度。有的藥甚至必須以某種特定途徑給藥,才能發揮某種作用。
中藥的傳統給藥途徑,除口服和皮膚給藥兩種主要途徑外,還有吸入、舌下給藥、粘膜表面給藥、直腸給藥等多種途徑。本世紀30年代後,中藥的給藥途徑又增添了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穴位注射和靜脈注射等。
不同的途徑給藥各有其特點。臨床用藥時,具體應選擇何種途徑給藥,除應考慮各種給藥途徑的特點外,還需注意病證與藥物雙方對給藥途徑的選擇。而病證與藥物對給藥途徑的選擇,則是通過對劑型的選擇來體現的。
二、應用形式
無論從什麼形式給藥,都需要將藥物加工製成適合醫療、預防應用的一定劑型。傳統中藥劑型中,有供口服的湯劑、丸劑、散劑、酒劑、滋膏劑、露劑;供皮膚用的軟膏劑、硬膏劑、散劑、丹劑、塗擦劑、浸洗劑、熏劑;還有供體腔使用的栓劑、藥條、釘劑等等。本世紀30年代研創出了中藥注射劑,以後又發展了膠囊劑、沖劑、氣霧劑、膜劑等新劑型。其具體內容可參見《中藥藥劑學》。
三、煎煮方法
中藥的療效除與劑型的類別有關外,還與制劑工藝有著密切關係,由於湯劑是臨床應用中藥最常採用的劑型,並且大多由病家自制,為了保證臨床用藥能獲得預期的療效,醫生應將湯劑的正確煎煮法向病家交待清楚。煎藥器具:最好用陶瓷器皿中的砂鍋、砂罐。因其化學性質穩定,不易與藥物成分發生化學反應,並且導熱均勻,保暖性能好。其次可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銹鋼鍋。煎藥忌用鐵、銅、鋁等金屬器具。因金屬元素容易與藥液中的中藥成分發生化學反應,可能使療效降低,甚至產生毒副作用。
煎藥用水:煎藥用水必須無異味、潔淨澄清,含礦物質及雜質少。一般來說,凡人們在生活上可作飲用的水都可用來煎煮中藥。加水多少:按理論推算,加水量應為飲片吸水量、煎煮過程中蒸發量及煎煮後所需藥液量的總和。雖然實際操作時加水很難做到十分精確,但至少應根據飲片質地疏密、吸水性能及煎煮時間長短確定加水多少。一般用水量為將飲片適當加壓後,液面淹沒過飲片約2厘米為宜。質地堅硬、粘稠,或需久煎的藥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藥物略多,質地疏鬆,或有效成分容易揮發,煎煮時間較短的藥物,則液面淹沒藥物即可。
煎前浸泡:中藥飲片煎前浸泡既有利於有效成分的充分溶出,又可縮短煎煮時間,避免因煎煮時間過長,導致部分有效成分耗損、破壞過多。多數藥物宜用冷水漫泡,一般藥物可浸泡20~30分鐘,以種子、果實為主的藥可浸泡1小時。夏天氣溫高,浸泡時間不宜過長,以免腐敗變質。
煎煮火候及時間:煎煮中藥還應注意火候與煎煮時間適宜。煎一般藥宜先武火後文火,即未沸前用大火,沸後用小火保持微沸狀態,以免藥汁溢出或過快熬干。解表藥及其它芳香性藥物,一般用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維持10~15分鐘左右即可。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礦物類、骨角類、貝殼類、甲殼類藥及補益藥,一般宜文火久煎,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
搾渣取汁:湯劑煎減後應搾渣取汁。因為一般藥物加水煎煮後都會吸附一定藥掖。其次,已經溶入藥掖中的有效成分可能被藥渣再吸附。如藥渣不經壓搾取汁就拋棄,會造成有效成分損失。尤其是一些遇高熱有效成分容易損失或破壞而不宜久煎或煎兩次的藥物,藥渣中所含有效成分所佔比例會更大,搾渣取汁的意義就更大。
煎煮次數:一般來說,一劑藥可煎三次,最少應煎兩次。因為煎藥時藥物有效成分首先會溶解在進入藥材組織的水液中,然後再擴散到藥材外部的水液中。到藥材內外溶液的濃度達到平衡時,因滲透壓平衡,有效成分就不再溶出了。這時,只有將藥液濾出,重新加水煎煮,有效成分才能繼續溶出。為了充分利用藥材,避免浪費,一劑藥最好煎煮兩次或三次。
入藥方法:一般藥物可以同時入煎,但部分藥物因其性質、性能及臨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時間不同。有的還需作特殊處理,甚至同一藥物因煎煮時間不同,其性能與臨床應用也存在差異。所以,煎制湯劑還應講究人藥方法。
1.先煎如磁石、牡蛻等礦物、貝殼類藥物,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應先入煎30分鐘左右再納入其它藥同煎J1烏、附於等藥因其毒烈性經久煎可以降低,也宜先煎。制川烏、制附片也應先煎半小時再入它藥同煎,以確保用藥安全。
2.後下如薄荷、白豆寇、大黃、番瀉葉等藥因其有效成分煎煮時容易揮散或破壞而不耐煎煮者,入藥宜後下,待他藥煎煮將成時投入,煎沸幾分鐘即可。大黃、番瀉葉等藥甚至可以直接用開水泡服。
3.包煎如蒲黃、海金沙等因藥材質地過輕,煎煮時易飄浮在藥液面上,或成糊狀,不便於煎煮及服用;車前於、茸茁子等藥材較細,又含澱粉、粘液質較多的藥,煎煮時容易粘鍋、糊化、焦化;辛夷、旋覆花籌藥材有毛,對咽喉有刺激性,這幾類藥人藥時宜用紗布包裹入煎。
4.另煎如人參等貴重藥物宜另煎,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藥渣吸附,造成浪費。
5.烊化如阿膠等膠類藥,容易粘附於其它藥渣及鍋底,既浪費藥材,又容易熬僥,宜另行烊化,再與其它藥汁兌服。
6.沖服如芒硝等入水即化的藥及竹瀝等汁液性藥材,宜用煎好的其它藥液或開水沖服。
四、眼藥方法
口眼,是臨床使用中藥的主要給藥途徑。口眼給藥的效果,除受到劑型等因素的影響外,還與服藥的時間、服藥的多少及服藥的冷熱等服藥方法有關。
一 服藥時間
迢時眼藥也是合理用藥的重要方面,古代醫家對此甚為重視。《揚液本草》說:「藥氣與食氣不欲相逢,食氣消則服藥,藥氣消則進食,所謂食前食後蓋有義在其中也。」具體服藥時間應根據胃腸的狀況、病情需要及藥物特性來確定。
清晨空腹時,因胃及十二指腸內均無食物,所眼藥物·可避免與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腸中充分發揮藥效。峻下逐水藥晨起空腹時服藥,不僅有利於藥物迅速入腸發揮作用,且可避免晚間頻頻起床影響睡眠。
飯前,胃中亦空虛。驅蟲藥、攻下藥及其它治療胃腸遣疾病的藥物宜飯前眼用。因飯能服用,有利於藥物的消化吸收,故多數藥都宜飯前眼用。
飯後,胃中存有較多食物,藥物與食物混和,可減輕其對胃腸的刺激,故對胃腸道有刺激性的藥宜飯後服。消食藥亦宜飯後及時服用,以利充分發揮藥效。一般藥物,無論飯前或飯後服,服藥與迸食都應間隔1小時左右,以免影響藥物與食物的消化吸收與藥效的發揮。
此外,為了使藥物能充分發揮作用,有的藥還應在特定的時間服用:如安神藥用於治失眠,宜在睡的30分鐘至1小時服藥,緩下劑亦宜睡前服用,以便翌日清晨排便;澀精止遺藥也應在睡前給藥,截瘧藥應在瘧疾發作前兩小時眼藥,急性病則不拘時限。
二 服藥多少
一般疾病眼藥,多採用每日一劑,每劑分二服或三服。病倩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時左右眼藥一次,晝夜不停,使藥力持續,利於頓挫病勢。
應用發汗藥、瀉下藥時,如藥力較強,眼藥應適可而止。一般以得汗、得下為度,不必盡劑,以免汗、下太過,損傷正氣。
嘔吐病人眼藥宜小量頻服。小量,藥物對胃的刺激小,不致藥入即吐,頻服,才能保證一定的眼藥量。
三 服藥冷熱
臨床用藥時,服藥的冷熱應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一般湯藥多宜溫眼。如治寒證用熱藥,宜於熱眼。特別是辛溫發汗解表藥用於外感風寒表實證, 不僅藥宜熱服,服藥後需溫覆取汗。至於治熱病所用寒藥,如熱在胃腸, 患者欲冷飲者可涼服,如熱在其它臟腑,患者不欲冷飲者,寒藥仍以溫服 為宜。另外,用從治法時,也有熱藥涼服,或涼藥熱服者。
此外,對於丸、散等固體藥劑,除特別規定外,一般都宜用溫開水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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