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解聘圖書館館長 澎湖科大 判賠教授30萬
【大紀元10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劉禹慶/綜合報導〕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聘請教授郭金泉兼任圖書館館長後,短短數天即解聘,郭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雙方契約有效,校方無權片面解聘,應給付30萬元主管薪資予郭。
澎科大校長林輝政說,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究是否上訴。已離開澎科大的郭金泉則發出豪語,待歷練過3年行政職務後,將返回澎湖科技大學角逐校長職務。
據了解,郭金泉原為澎科大專任教授,校方93年7月22日發佈人事命令,聘請郭某兼任圖書館館長,任期自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不料8天後變卦,二度發函,以郭某92年底曾缺課且未事先告知學生為由,解聘他的館長職務。
郭金泉不滿,提起行政訴訟,合議庭認為,國立大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聘任,性質上為公法上契約之效力,並為兩造契約關係之意思表示,不是行政處分,校方不能單方面解約,且審酌館長為主管,每月加給2萬多元,校方應另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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