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四日電)中央研究院第十九屆評議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三次會議,由李遠哲院長主持,通過成立下一屆院士選舉籌備委員會,由數理、生命、人文社會三組各十位委員與院長、副院長四人合計三十四位委員組成,較歷屆院士選舉作業提早半年開始規劃籌備因應。
評議會議同時討論通過成立「資訊創新科技中心」,計畫將報請總統府核定,預計最快年底可成立;會議也通過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修法草案,未來中央研究院院長如有意願續任第二任,第一任任滿前一年不再需要成立院長遴選委員會重新辦理遴選,只需由評議委員會投票過半數即可續任。
評議委員指出,目前的中研院院士選舉機制,國內好的優秀人才往往選不出來,還有領域分配的問題,不只是有些人覺得人文社會組比較不受重視,數理科學組內部的領域也愈分愈細,如何分配?須要集思廣義。
評議委員指出,依照規定,中研院院士選舉籌備委員會的委員,除了正副院長四人外,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三個組各選七到十位委員,李遠哲今天提議,為了廣徵意見,每一組選十位委員,大家都贊成通過,因此籌委會有三十四位委員。
依照慣例,中研院下一屆院士選舉將於明年暑假公告受理院士、各大學及學術研究機構推荐中研院院士候選人,明年九月到十月底,所有被提名人的資料都要送到中研院,由院士選舉籌備委員會初步審查,後年二00八年一月底由各組院士假投票,後年四月評議會投票,得票過半者即成為院士候選人,後年七月院士會議選出下一屆院士。
會議同時討論通過「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修正案,現行辦法規定院長每一任任期屆滿前一年或辭職或出缺時,都要成立院長遴選委員會重新辦理遴選,新修辦法規定,院長第一任任期屆滿前一年,如果有留任意願,不須成立院長遴選委員會重新遴選,只需由中研院評議會投票過半數即可續任。
中央研究院院長每一任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即最多可做十年,因此,依據新修辦法,未來中央研究院院長任期到第九年,即第二任任期屆滿前一年,才須開始成立院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新院長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