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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卡訴訟 太平洋崇光遭判賠國泰世華四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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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二日電)國泰世華銀行因不滿太平洋崇光百貨拒絕SOGO百貨聯名卡持卡人享有購物優惠,向法院提出請求給付違約金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太平洋崇光百貨須給付國泰世華銀行新台幣四億元。全案可上訴。

太平洋崇光百貨於二00一年五月曾與國泰銀行前身匯通銀行簽署策略聯盟合約書,雙方約定國泰獨家發行SOGO百貨聯名卡,享有折扣優惠。但二00三年國泰與世華兩家銀行合併為國泰世華銀行,崇光百貨以原有聯名卡的優惠僅限於原銀行,並不及於世華銀行持卡人,拒絕所有持卡人享有優惠。

國泰世華銀行認為,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銀行合併公告後一個月內,利害關係人可向銀行聲明異議,否則合併後銀行將概括承受原銀行所有權利義務,但崇光百貨並未在期限內聲明異議,必須履行合約。

不過,崇光百貨仍拒絕給予持卡人優惠,國泰世華銀行在多次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向法院提出請求給付違約金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合約有效,崇光百貨拒絕國泰世華SOGO百貨聯名卡享有購物優惠已經違約,判決崇光百貨必須給付國泰世華銀行四億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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