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條例》高院作司法覆核
【大紀元10月1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天主教香港教區指校本條例違反《基本法》,在去年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的案件,昨日早上進行聆訊。
高等法院審理天主教香港教區就《校本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代表教區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校本條例》要求全港資助學校,於2010年前成立法團校董會,加入選舉產生的家長、教師及校友代表,違反《基本法》中「持續性」的原則,指政府制定教育政策時,要以過往制度作為基礎。
同時宗教團體在1997年之後,仍然可以用原來的理念辦學,以及在辦學時享有自主權,加入家長、教師及校友成員之後,會令辦學團體自主性減少,有關的條例干預教區處理學校事務的辦學自主權,違反了《基本法》保障宗教組織,可以按照原有辦法興辦學校的條文,教區未必可以維持原有的辦學理念,令家長失去為子女選擇純天主教理念開辦學校的機會。
預料審訊需時3天,立法會在2004年通過了《校本條例》草案,條例在去年生效,所有的資助學校要在5年內成立校董會,加入家長、教師及校友代表,天主教香港教區在去年底入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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