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借持平之名幫兇──汕尾事件引起的一個原則爭論
【大紀元1月9日訊】持平,很多罪禍藉持平之名之理而行,很多罪行在持平之名之理下被掩蓋了、被淡化了、被美化了。在諸如番禺太石村汕尾東洲案中就有人在屠殺鎮壓者與村民間用持平之名之理作評論,客觀上起了為極權惡行辯護和幫兇的作用。但是,持平並不會因為有人藉持平之名之理作惡而被否定,也不會因此而否定所有正當持平行事論事的正確性。
(一)
「王希哲先生關於「中共政府一定錯」的主張,我們不妨從世界範圍來看一看。汕尾事件發生後,世界各國(更準確應該說西方主流媒體),都持與我一樣的觀點,即認為在真相沒有搞清楚以前,不能判定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錯。因此各國的媒體沒有使用「血案」,「大屠殺」或者「屠民」等偏向性的詞語來評論汕尾事件,更沒有西方國家政府向中共當局提出抗議、制裁。不管怎麼說,我的「不能說中共政府一定錯」觀點,與西方主流觀點一致,也可以說代表世界上大部分人對汕尾事件的看法;…」(林思云:《鼓勵出現更多的汕尾事件,還是阻止出現第二個汕尾事件……並非單純反論王希哲》)
我首先表明觀點:我認定「中共政府一定錯」!
我是根據如下道理評定「中共政府一定錯」的。
第一個道理:中共「敵我矛盾必說假話」的經驗歸納。
凡是「敵我矛盾」的事件,在可以找到事實的真相後,都證明了由中共給出的說法必定是與事實真相相反或不一致的,即是錯的;現在還沒有找到有關敵我鬥爭、涉及黨和其領袖面子等政治問題上中共給出的說法與真相一致的事實。汕尾事件是開槍屠殺村民的敵我矛盾事件,是關乎中共政治生命和面子的重大政治事件,按照中共「敵我矛盾必說假話原則」,中共給出的說法必定是假話。
現在問題是中共「敵我矛盾必說假話原則」命題的真偽。
若反對者認為是偽命題的話,請你們在舉出中共歷次敵我鬥爭中有哪一次是不說謊而道出真相的事實來看看!請看中共對如下敵我鬥爭給出的說法:中共說要自由民主理由(請看《歷史的先聲》)、土改中地主之罪惡(例如劉文彩)、私改中資本家的罪行、右派的「陽謀」罪行、三面紅旗中大躍進大豐收畝產萬斤、沒有餓死人、走資派劉少奇鄧小平陶鑄的滔天罪行、四人幫與毛澤東無關,四五和六四是顛覆動亂…小者如毛澤東去安源、開國大典換頭術、薩斯疫情受到控制、哈爾濱的共產黨說為了維修設備停水四天…請反對者舉出其中哪一樁中共給出過符合實事真相的說詞來著?答案是沒有。反對者當然仍不服氣,會說除了這些外,還有一些敵我矛盾的事件人門並沒有提出證明其錯的證據,所以你不能說,每一件事中共都必定錯。這話有點不準確,準確說法是現在還沒有到證明必定是中共錯的時刻。之所以如此,那是中共壟斷和封鎖訊息的結果,只要中共開放了或者是封鎖不住時,證明其必定錯的日子就到了。既然中共拚死要壟斷和封鎖訊息,這本身就間接證明中共必定錯。連中共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一定不錯,而是確信自己必定錯。這樣說的理由何在?如果中共有自信自己沒有錯,光明正大的話,理應敞開大門歡迎別人自由看個明白說個夠才是,何須壟斷封鎖訊息和不同觀點?你壟斷封鎖訊息和不同意見,唯一理由是為了方便你自己隨心所欲說謊。所以中共壟斷封鎖訊息本身就證明了中共必定錯,不是直接錯起碼也是間接錯;總之是必定錯。既然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凡敵對鬥爭之事中共說法必定錯,今天中共在汕尾搞到開槍殺人的地步,是極之嚴重的敵我矛盾事件,中共給出的說法必定錯。
說汕尾事件中共必定錯,是歷史邏輯給出的結論。
第二道理:中共「事實不等於真實」的思維原則。中共的理論和思維有一個持之以恆而又不為人注意的準則,這就是所有中共的思考和理論都不是以「事實」,而是依「真實」作為根據的。比如劉文彩罪行不是事實,但它是「真實」的,所以,可以把它當作真人真事,並根據它來作為階級仇恨和階級鬥爭的理據。什麼是「事實」?「發生了什麼就是什麼」就是事實;可見事實本身沒有原則沒有馬列毛思想的。既然沒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馬列毛原則,那麼它就有可能是有害的,也就是必定不真實的。什麼是「真實」?把事實注入正確的馬列毛思想原則就成為真實了。「事實不等於真實」的思考原則落實到決策和施政層面就是凡是符合黨的利益的就是真實的,反之就是不真實的。劉少奇是毛的戰友時,開國大典中有他的像既是事實也是真實的,劉少奇被毛列為黨內走資派時,他是開國大典成員是事實,但變成不真實了;把劉少奇的頭移掉換上別人的頭,雖然不符合事實,但卻是真實的。任何民眾維權鬥爭與黨衝突事件,不管事實如何,但「真實」必定是民眾違法、民眾動亂、民眾顛覆,或民眾受一小撮階級敵人煽動,黨是代表絕大多數民眾利益懲罰一小撮壞人的。比如說,太石村絕大部分村民都站在罷免權原村幹部一邊,這是事實;但是這個事實不符合馬列毛思想原則,它對黨不利,所以它不真實。真實就是要符合黨的利益而不用考慮是否符合客觀實事。怎麼樣才是真實呢?是大石村一小撮壞人挑動不明真相的民眾搞動亂,是黨和村幹部代表了太石村廣大村民,是村民堅定不移擁護黨英明果敢地粉碎了挑撥不明真相的群眾鬧事一小撮政治敵人;這就是真實了。黨的說法就是根據這一真實給出的。同理,汕尾事件中共是依照「真實」而不是依照事實給出的說法的。站在中共立場看,中共絕對沒有錯;但用人性、道德觀點、常人的常識、常理和邏輯觀察、站在凡人的立場上看問題,中共必定錯。凡是不認同中共「事實不等於真實」的思考原則的人,即還有人性,還有道德良知的人,都應該認定在汕尾事件中中共政府必定錯。
第三個道理:法律無罪推定不能取代事實證明良知判斷
林思雲說「世界各國(更準確應該說西方主流媒體),都持與我一樣的觀點」。不知道林思雲指的是「新聞報導」還是「評論」?
我先舉兩個例子。
例一、A村全部三十個村民目睹目B村流氓b殺了A村村民a。B村控制和威脅A村不得道出真相,並強行封鎖消息,另外又放出案發時間b在B村打麻將而不A村兇殺現場「證據」。
例二、中國人說有南京大屠殺,日本右派說沒有,那是中國人捏造的謊言。
從法律觀點看,「日軍不一定有屠殺」!「b不一定有殺人」!
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報導為了客觀,也為了免吃官司,只能對兩方面說法作持平報導。於是,他們都和林思雲說的那樣,不用「血案」,「大屠殺」或者「屠民」 等偏向性的詞語來報導和評論。
請問,在這樣情況下,作為A村人,中國人是不是也要跟著別人說「b不一定有殺人」?「日軍不一定有屠殺」?當然可以,如果有中國人要認同右派說法,或者有A村人認同或屈服於B村惡勢力的話。
太石村事件、汕尾血案就是這樣的情況。共產黨的說法就和日本右派和B村同類;太石村汕尾人的說法與中國人、A村人同類。
人們在一萬件事件中相信中共而上當後,你還要他在最新的一萬零一件個案中再信下去,除了存心要人們再多一次上當受騙外還能有什麼?
可見,如果讓事實說話,那麼結論只能是中共必定錯!
到底是相信太石村汕尾人的說法還是相信共產黨及其御用文的的說法?這裡就涉及一個「相信誰」的問題。
現在當然還有極多被單導向灌輸訊息和觀點的人,即被長期洗腦的人相信共產黨的說詞;有不少共產黨的受雇和義務御用文人自欺欺人地作相信狀;也有一些想表現自己獨立人格和身份的所謂獨知作「持平」時表現出來的相信狀,相應地就有一些受到他們影響而相信的人。
但是,在訊息開放的時空,正常的人、還有起碼判斷能力的人、有人性的人、有良知的人必定不相信共產黨的說法,必定相信太石村和汕尾村民的說法。
也就是說如果讓良知作判斷的話,那麼結論只能是中共必定錯。
(二)
現在是中共霸盡一切傳媒,給出「惡行正當化」的說法,維權村民給了道出冤情的真相;御用文人惡意地栽贓於村民「暴亂」,扣以「刁民」罪名;那些獨知型的識字人則扮公正作「持平」論;全面封殺冤情如海,僅能從網絡間發出的正義而微弱的聲音的村民。
這些持評論者很大分本身就是受雇或義務御用文人,幫兇作倀是他們的本份。另一部分則是一些自視清高和「獨立」的識字人。這部分人為了表現他們的獨立性和公正道德形相,借「持平」之名故作「持平」之論。其實他們這樣做恰好表明了他們污濁、道德卑劣、沒有獨立人格。即是「持平」論者出於真正的獨立判斷或還有道義感之士(也許,信林思雲是這樣的人),但是你一旦作這樣的「持平」論,客觀上就起了幫兇和作倀的作用。
一個有道德和獨立人格的人怎麼能在這麼明顯的歷史、事實的是非黑白和良知面前作以「持平」之名之理各打五十大板?在流氓強盜與被姦殺的村民之間、在燒殺擄掠的侵略者與被侵害的平民之間、在掠奪屠殺的中共與被掠奪屠殺的村民之間,你擺出一副公正嚴明扮相,作不實的「持平」之論,安的是什麼心?這樣的評論還有沒有天理?
即然是歷史、事實、良知都說明,太石村事件、汕尾村血案中共必定錯。
作為一個正常的中國人對這些事件作猊似公正的「持平」之論,就是公然違背歷史、違背事實、違背良知。
2005/12/29
──原載《議報》第231期 //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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