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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
【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八日電)依警政署的民調數據顯示,去年民眾對警察交通執法整體滿意度為七十一點四分,較九十三年增加零點二分;給予警察交通執法評分不及格有百分之八點四,較前一年下降二點九個百分點,民眾對警察交通執法整體表現滿意度上升。
民眾對交警執法各項措施的滿意度表現,依警政署在去年十一月十日到十三日的電話民調數據的一千七百一十七個有效樣本中,受訪民眾對警察平日在上下班尖峰時段執行交通指揮疏導工作滿意度分數為七十一點五分。
其中「非常滿意」、「滿意」的比例突破七成,達百分之七十點一,較九十三年上升二點七個百分點;反之「非常不滿意」與「不滿意」的比例,則較九十三年下降零點七個百分點。整體而言,民眾對於警察執行這項工作持正面肯定。
執行酒駕取締方面,受訪民眾給予九十點八分的肯定,較前一年還增加零點五分。對警方強力取法以防範交通事故成效的滿意度分數為七十三點二分,雖較九十三年略降零點八分,不過整體而言,「非常滿意」、「滿意」的比例達七成零六,仍遠高於「非常不滿意」與「不滿意」的二成三八。
在其他的交通措施中,包括對於警察「高速公路限制慢速車輛行駛外側車道」,受訪者給予的滿意度分數為八十七點九分,「加強取締高速公路嚴重違規交通」滿意度分數九十二點一分,「取締汽車未禮讓行人通過穿越道」的滿意度分數九十一分,「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的滿意度分數八十九點八分,警政署表示,顯示警方改善各項的措施都獲民眾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