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採訪報導)在中國的重慶市,在同一條街,搭乘同一輛三輪車的3名少女同遭車禍喪生。然而,在賠償方面對三個人的處理卻大不相同。其中一名農村戶口的少女的家人獲得的賠償,卻不及她有城市戶口的同學的一半。此事引發了爭議,人們提出一個問題,在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呢?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重慶市江北區14歲的女中學生何源在上學的途中,遇到同校的兩個好朋友,3個人就上了同一輛三輪車,結伴去學校。當三輪車行駛到一段上坡路段時,一輛對面駛來的滿載貨物的卡車失控,發生側翻,將三輪車壓在下邊,三個女孩全部身亡。
事故發生後,善後處理小組開始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賠償。三個女孩的家人先後與肇事司機的單位進行了協商。另外兩家先後各自得到了20餘萬元的賠償金,而何源的父母按規定得到的賠償卻只有5萬多元。
中國新聞媒體的報導說,這對夫婦得到的權威解釋是,由於他們是在城裡賣肉的農村戶口持有者,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何源的父母是農村戶口,賠償的標準是2004年度重慶市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其他孩子是城市居民,按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而兩組都以20年計算,就產生了這樣兩個存在巨大差距的結果。
對這兩種賠償結果,北京律師王新國評論說:「它這個按的是當地的上年度有關部門統計的當地生活水平的收入,因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存在一個生活水平收入不一樣,這個差導致在處理同一件事情,比方說你是在同一事件同時死亡的,導致賠的結果不一樣,在這邊就出現問題了,就有人反應城市的人比農村的人命貴。在同一件事情、在同一個地區就是因為人的戶籍不一樣,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身份不一樣,導致了賠償數不一致。」
況且,王新國律師認為,雖然何源的父母是農村戶口,但他們在城裡打工,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按我們國家目前規定的話,他已經脫離農村那個環境進入城市,僅僅是因為他是外來的,沒有辦理成城市戶口,但是它他的現狀是他已經在城市裡面生活,環境也是當地的環境,這樣的話是應該做一些調整。」
儘管肇事單位因為同情何源的父母,最後付給的賠償金為9萬元,但何源父母在悲傷之餘,發出這樣的質問:不是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法律為什麼不一視同仁對待死亡?
就此,北京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說,中國的法律不會荒唐到把人分為三六九等,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正好與此相反。
高智晟說:「我曾經在國內的一些報紙言論當中提到冤魂被分為三級,同樣一次交通事故當中正如這一次交通事故,這樣的操作是赤裸裸的違反了中國的憲法,違反了中國其它的基本法律,但是這也正是我們作為律師、作為我們關注中國法治精神、法治價值,作為一個普通公民,這是我們內心最深的痛。
也就是說我們的法律常常在實行過程中被枝節,法律的原則、法律的價值被枝節。」
高律師表示,出現這樣荒唐的事情,與中國的政治制度息息相關,他說,這類事情在全國相當普遍,卻得不到糾正。
目前旅居美國的執業律師葉寧,在接受採訪時則首先介紹了西方國家、包括美國在事故賠償方面的情況。他說,賠償層面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
葉寧:「如果是說從不正當事故死亡的因素來說,以及和他本人在死亡前遭受的痛苦,這兩個賠償標準,在決定賠償金額的時候,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一律平等的。但是你如果要計算他的死亡給家人和親屬帶來多大的經濟損失的時候,那麼這裡面就有區別。」
葉寧律師接著進一步解釋了這一區別:「如果是一個低收入的人,那麼他根據他的報稅單,一年比如他報兩萬年薪的收入;另外一個要養一大家,但是他的年收入是二十萬。那麼從這個純經濟損失的角度來計算,確實在這一部份賠償金額的計算的時候,陪審團會做出不同金額的計算方法。」
不過,葉寧律師說,涉及到何源的賠償案例,就要對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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