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裁判 羅干“群體滅絕“案移轉阿根廷高院審理
【大紀元1月27日訊】由阿根廷法輪大法佛協會去年提出的控告羅干群體滅絕案,由阿根廷第九法庭的聯邦法官Octavio Aráoz de Lamadrid於1月12日做出長達25頁的決議。決議文是在法院公休期間以最短的時間完成,顯示法官 Lamadrid對此案的重視及關注。這種關涉到中國一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系統迫害的刑事訴訟及其決議速度之快,可能在阿根廷史無前列。
法官La madrid認為,雖然被譴責的犯罪行為不是發生在阿根廷,但憑藉1994年憲法改革批准的國際協議,這個案件需要阿根廷司法對一個信仰團體保證他們有得到正義途徑的普遍權益。
羅干是中共“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之一,這個組織自1999年以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施以系統、周密、根除式的暴力和精神迫害。迫害甚至延續到海外,在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對羅提出訴狀的第二天,9名法輪功學員在國會外遭40多個簇擁羅干的中國人野蠻的毆打,當時羅干正由阿根廷副總統召見。
因應中國大使館的要求,阿根廷外交部去年12月15日通知法官,被告的中共官員有豁免權。由於這個原因, 法官LaMadrid決定把這案件轉到最高法院。同時在決議裏提供了不同的引證及前例證實最高法院有能力可以審訊此案。
“…一個主權國家(中國人民共和國)有系統執行的各種行為(殺人、酷刑、折磨、被迫失蹤等)是不容置辯的。…它的規模、體積及嚴重性必需列為違犯人性的罪行。這是我們國內 (基本憲法第118,75 條例,22段 )及第一流的的國際法律條約所認同的。“ 法官 La madrid在決議文裏表示。
不久前,西班牙的法庭接受了類似的起訴案件,前中共總理江澤民及另外六個中共高官被控在西藏執行種族滅絕。為此西班牙政府立刻受到中共的壓力。西班牙外交部堅稱 ”西班牙政府不能干涉法官獨立的決定“。
司法界人士認為,從現在開始,阿根廷及西班牙的司法進展將被國際團體密切的注視,案子是否可以合法和客觀的發展將建立歷史性的前例,並會影響到兩國在國際上民主及民族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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