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六日電)法院因人為疏忽或電腦操作疏失,發生羈押逾期釋放重刑人犯事件,司法院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遺憾並向社會致歉,強調將採取改善措施防止類似疏失產生,明天開始實施專案檢查報載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羈押案件,並將確實完成新年期間應延長羈押人犯相關程序。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表示,司法院已函示各級法院,規定應將羈押事項列入法院內部定期業務檢查,及不定期業務抽查項目,作為司法院督導各級法院及專案檢查項目,如發現未依法處理羈押及延長羈押業務,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他說,有關報載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羈押案件,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已指示自明天實施專案檢查,儘速查明疏失情況和處理。
范光群指出,司法院已函示法院和轄區監所協調,對延長羈押裁定監所應在當天送達被告,並由法院指定專人核對監所有無在當天送達被告和聯繫催辦業務。他說,司法院已函示各法院法官對羈押和延長羈押應負起完全責任,且對羈押相關資料應建立個人有效管理機制。
為了解各法院目前實際羈押被告人數與電腦登錄羈押資料是否相符,范光群說,已要求法院查明今天下午回報資料,在明天前確實完成所有新年期間應延長羈押相關程序。
他說,電腦管制措施改進方面,將建立三重查核機制,為預防書記官犯有未輸入被告羈押疏失,增設電腦自動稽核功能,當書記官疏漏沒有維護被告羈押資料,電腦將自動在法官和審判長電腦上警示。
對於如何補救因人為疏失而誤認為撤銷羈押案件,范光群表示,司法院將妥慎研議在法制上作改進措施,另外,雖然實務上對刑事訴訟法第一0八條第三項、第四項羈押期間計算有不同見解,但法制上並沒有疑義,將在「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增訂第四十八點之一,作出明確規定。
台灣高等法院因人為疏忽或電腦操作疏失,發生羈押逾期釋放重刑人犯結果,今天報載共諜案要犯黃正安因羈押裁定送達逾期,台灣高等法院依法撤銷羈押釋放事件後,司法院下午召開記者會作出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