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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貴州記者被抓多月無聲息 福州記者因言獲罪判三年

【大紀元1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因在網上發表文章,被國安部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9月底逮捕,消息近日才傳出。另外,同樣因言獲罪的《福州日報》記者李長青星期二被判入獄3年。

據海外大紀元網站引消息人士稱,李元龍2005年9月29號在報社上班時,被貴州省國安廳工作人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逮捕隨後家被查抄。

記者星期三致電《畢節日報》,一位編輯說—-

畢節日報編輯:據說是國家安全部門,已經抓了幾個月了。

記者:在辦公室抓的麼?

畢節日報編輯:嗯。

記者:知道因為什麼事情麼?

畢節日報編輯:具體不知道,因為是保密的。

記者:他在報社有犯法行為麼?

畢節日報編輯:主要是在網上。

記者:以什麼罪名指控他的呢?

畢節日報編輯:危害國家安全吧,好像是這樣的。

記者:他做過些什麼麼?

畢節日報編輯:搞不清楚呀!

記者:你們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麼?

畢節日報編輯:我們哪有什麼看法啊,看上面有什麼看法吧。

大紀元報導介紹李元龍45歲。他做過很多因貧困而失學的孩子的報導,在社會引起反響,很多孩子因此得到捐助復學。但當地政府禁止他做這樣的報導和採訪,認為是暴露社會的陰暗面,與當前社會的主旋律唱反調。

多數評論認為,他被捕主因是近年來用筆名「夜狼」在國際互聯網上發表一些文章抨擊社會醜惡現象、表達自由意志與民主思想。而他被認定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最嚴重」的文章之一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其中寫到:

「四九年以來,在中共法西斯慘絕人寰的統治之下,大陸「非正常」死亡人口達到了駭人聽聞的8000萬之多。六四天安門廣場,中共更是用坦克和機關鎗屠殺愛國學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憤青們在對外國人的屠殺行徑口誅筆伐的同時,對中共過去和現在仍在進行的屠殺行徑卻背過臉去。外國人殺中國人肯定罪在不赦,但中共殺戮中國人,怎麼就「情有可原」了呢?」

李元龍現被拘留在畢節第一看守所,記者致電瞭解情況—-

記者:李元龍現在怎麼樣了?

畢節第一看守所:情況挺好的。

記者:他家屬能看他麼?

畢節第一看守所:不能,都不能。

記者:為什麼?

畢節第一看守所:呃。。是個程序問題,還沒到程序。

記者:他現在有律師麼?

畢節第一看守所:還沒有。

記者:說他什麼罪呢?

畢節第一看守所:不太清楚。

貴州民運及人權人士在星期二的新春茶會上特別討論了李元龍被捕事件,民運人士李任科表示,網上異見作者往往孤軍作戰,一旦出事,外界無法作出及時聲援—-

李任科:如果事先他和我們這些公開了身份的人有一絲半點聯繫的話,這事情我們可能早就關注了。他們在有些考慮上可能有些欠缺吧。

大紀元報導指10月22號李元龍案件轉到畢節地區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而經該檢察院一個多月的審查,因證據不足,又被退回省檢察院審查起訴。

無獨有偶,福州日報記者李長青因網上撰文支持防彈衣書記黃金高,而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也曾因證據不足而轉給當地另一檢察院起訴,並冠以另一罪名「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矛頭轉指他海外博訊網上登出的一篇名關於福州市爆發登革熱的文章。 星期二福州鼓樓區法院宣判該罪名成立,李長青被判入獄三年。

他的辯護律師莫少平星期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認為它不是根據法律,而是根據法律以外的因素來判的。正常來講,他是因為那個罪被抓了,如果那個罪成立不了,你就應該放人嘛!忽然間找另外一個罪,本身意圖很清楚。以我們提供的證據材料,確實是不構成犯罪的。」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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