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洋:回應民意 政院未任命台灣省主席
【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二十四日電)準閣揆蘇貞昌今天敲定福建省主席,卻未任命台灣省府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員。內定內政部長李逸洋指出,這項決定是基於尊重立法院刪除九十五年度台灣省政府政務人員待遇,及不延長「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的決議,是回應民意要求改革的決定。
李逸洋表示,立法院已經刪除台灣省政府九十五年度預算有關「政務人員待遇」及相關行政業務費用,由於該等人員職務比照公務人員,依法仍應支給薪給,如行政院再予任命,將與立法院審查預算之決議不符,故為表示尊重立法院,避免朝野對立,決定不予任命。
他指出,暫行條例自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制定以來,雖延長至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但立法院第六屆第二會期已決議不再延長,條例屆期廢止,為回應民意機構之要求,避免民眾質疑政府推動改革的決心,是行政院決定不任命省府委員的另一個主因。
李逸洋說,民國八十七年精省後,依行政作用法律之權責機關規定,僅區分中央及地方二個層級,台灣省政府已無主管業務。現有業務之一是監督縣(市)自治事項,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已改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業務之二是行政院交辦之縣(市)長及鄉(鎮、市)與相關部會溝通協調等十五項聯繫業務,目前也由行政院中部及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所取代,所以台灣省政府的功能與歷史任務已經完成。
為何福建省政府與台灣省政府同為行政院派出機關,卻做不同處理?李逸洋表示,福建省政府組織設置依據為地方制度法,台灣省政府設置依據「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已經屆期廢止;其次,福建省政府組織相關人員預算並未被立法院刪除,但台灣省政府政務人員的人事費用遭立院全數刪除,所以處理方式自然不同。
至於行政院決定不任命省府委員後,省府秘書長以下的文官權益,李逸洋強調,台灣省政府現有文官之權益仍將受到充分保障,不會因此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