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車輛噪音標準上路半年 噪音顯著降低
【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四日電)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去年七月上路以來,已經展現成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包括小客貨車、大客車及一百cc以上機車的加速噪音,與大客車的原地噪音均降低約一至六點六分貝,達到加強管制和保障民眾環境品質的目的。
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去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不論國產或進口車輛,加速噪音及原地噪音管制標準都較以往嚴格,下降最高達四分貝。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莊訓城說,為配合國際法規調和趨勢,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是採用歐盟的現行檢測方法,不僅是目前國際間最嚴格的標準,且與國際標準組織 (ISO )標準相同,為助解決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後,可能面臨的國際車輛管制趨勢。
根據環保署統計,第三期管制標準實施後,一百至一百七十五cc機車加速噪音降低約六點六分貝;一百七十五cc以上機車加速噪音降低約二點五分貝;小客車、小貨車加速噪音降低約一點一分貝;大貨車加速噪音及原地噪音也分別降低一點二與二分貝,成效顯著。
莊訓城指出,第四期管制標準將於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標準將更進一步全面調降達六分貝,可有效督促車輛業者研發製造更低噪音、更安靜的車輛,以逐步改善交通環境音量,民眾在購車時,也一定要選擇符合最新管制標準的車輛,共同為提昇環境品質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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