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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轉彎 小吃店三月起塑膠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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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限塑政策出現重大改變,環保署昨天宣布,有店面餐飲店塑膠袋,3月將解除管制,未來小吃店、早餐店等業者不僅可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而且沒有厚度限制。

至於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連鎖超市、超商與速食店的管制方式維持不變。

不過,為避免塑膠袋造成污染,環保署也提出相關配套。從5月起試辦塑膠袋回收,並積極建立再利用管道,預計後年公告塑膠袋為應回收廢棄物,配合垃圾強制分類,由清潔隊全面回收。

此外,塑膠袋製造業者也必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藉由增加製造成本,進而提高塑膠袋售價,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

機關學校7月起禁用免洗餐具

至於限用塑膠類免洗餐具部分,目前仍不調整,不過,環保署將進一步限用其他類免洗餐具。廢管處長何舜琴說,機關、學校餐廳從7月起,禁止使用免洗筷、免洗湯匙、刀叉等,預估推行後,每年可減少二千六百公噸的免洗餐具使用量。

在內閣底定,環保署長張國龍確定留任後,該署昨天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限塑政策修改方向。不過,雖然有店面餐飲店要到3月才公告解禁,但環保署提前宣布,等於有一個多月的空窗期,這段期間究竟還要不要管?顯得相當尷尬。

廢管處長何舜琴解釋,雖然提前宣布修改政策方向,但由於後續尚有法制作業要完成,包括召開公聽會、修正相關法規等,因此3月才能公告實施。在正式公告前,必須延續舊政策,如地方環保人員持續稽查,仍屬合法。

限塑政策第一階段自九十一年7月起於公部門實施,第二階段從九十二年1月起,納入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並要求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厚度低於○點○六公釐的塑膠袋,且須「有償提供」。

根據環保署統計,塑膠袋每年使用量從實施前的二萬七千公噸,減少到一萬九千公噸。不過,何舜琴坦承,部分店面餐飲店違規情形嚴重,主要是國人的飲食習慣,喜好湯湯水水,外帶時仍有使用塑膠袋的必要。

加上塑膠袋有厚度要求,因此限塑前後,有店面餐飲店塑膠袋使用重量,從每年五千七百公噸,增到一萬公噸左右,等於增加一倍重量,恢復使用薄塑膠袋,反而可以減少塑膠用量。

環保署半年前進行政策評估時,曾考慮解除餐飲店管制,納入麵包店、書店等業者,但何舜琴說,目前沒有管制其他業者的計畫,希望限塑政策修正能單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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