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三日電)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主持任內最後一次行政院會,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由於內閣今天總辭,謝揆表示,新院長上任後,請內政部做專案報告;若有意見認為要再檢討,請於下次院會再檢討。
根據草案規劃,未來國民年金採「社會保險」方式,依據勞工保險的內涵辦理:費率計算及給付項目都與現行勞保大致相同,且年資可銜接,並有老年給付單一窗口等設計。
草案規劃,未來國民年金實施對象,暫不納入已經參加公教、軍、勞保等社會保險之國民,以未享有社會保險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之「年滿二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國民」,未來都將強制納保。保險對象估計約二百七十多萬人。
根據規劃,國民年金將新進農民納入保障,現有農民也可就國民年金或現行農民健康保險「擇一參加」,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國民年金開辦後,針對已年滿六十五歲或五年內滿六十五歲之國民,將繼續發放敬老生活津貼。現有權益不會受影響。
國民年金給付項目分為:老年、身心障礙、生育、傷病、死亡。老年給付採年金方式辦理。
謝揆裁示說,此法是重要法案,行政院在九十一年時曾送立法院審議,當時因為屆期不續審,意見也相當多,所以拿回來重新調整。最近協調很多次,包括與社團、黨團及院內各部門的整合等,他認為已經相當成熟了,所以這個法案原則上通過,送立法院審議。
他表示,草案有幾個特點,目前六十五歲領老農津貼者繼續可以領,不受影響;還未到六十歲者,如榮民、原住民等可以選擇,是否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如果目前領四千元者,六十五歲以後加入,不論加入三年或二年可以領四千五百元,如果都不加入,到了六十五歲還是按目前的標準,領四千元的還是領四千,五千元的領五千元,既有權利不受影響。
謝揆指出,社會也有一些反對意見,認為根本不需要國民年金法,老人津貼三千元變四千元或五千元就好,但以後每年要幾千億,其實對我們財政會造成負擔,但這是未來,目前過度時期是沒問題的。
他說,新院長上任後,請內政部向新任院長做專案報告,如果有意見認為要再檢討,請下次院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