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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大紀元1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平常喜歡開黃腔、「動手動腳 」的人要小心了!「性騷擾防治法」將於2月5日正式實施,屆時以親吻、擁抱、觸摸他人私處等性騷擾行為,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台內政部下週起宣導
台灣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昨天表示,家防會將於下星期開始,兵分多路宣導性騷擾防治法,包括電視、廣播、平面媒體等,以廣告、專題、宣導短片的播放,宣導性騷擾概念、如何防治性騷擾、如何避免性騷擾他人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等。
家防會表示,性騷擾防治法去年2月5日公布,並給予主管機關內政部一年的配套法令準備時間,目前包括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鄉鎮市調解條例等相關配套法令都已完成,最後的文字修訂後,將於近日內公布。
對於婦權團體質疑主管機關內政部宣導不力,家防會表示,去年2月完成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後,台灣內政部就著手相關子法的研擬,此事涉及台灣法務部、教育部、勞委會、警政署等相關部會,相關子法內容還未確定前,難以展開宣導。
家防會說,台灣內政部可理解相關民間團體對於性騷擾防治宣導工作的關切,也感謝不斷的督促,內政部下星期開始就會密集宣導,同時也期許透過性騷擾防治法的實施,建立兩性平權觀念,性騷擾防治的最重要關鍵就在於「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