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 蘇煥智被求刑8月
【大紀元1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楊美紅、邵心杰、楊金城/綜合報導〕去年三合一選舉,台南縣長蘇煥智與十二位議員、鄉鎮長候選人、八位民進黨縣黨部人員涉聯合辦免費烤肉活動賄選,台南地檢署二十日起訴蘇煥智等二十一人,蘇煥智並被求刑八個月。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珍妮說,由於期限已過,檢方不會對蘇煥智等三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二十一名被告中,縣長當選人蘇煥智及縣議員當選人曾王雅雲、劉正昌三人均被求刑八個月。
另候選人被告有陳永寬、盧勝一、王俊仁、楊木象、李退之、陳金華、梁楊玉華、胡欣甫、陳李翠香、洪嘉賓,以及民進黨南縣黨部主委郭國文等也被求刑八個月。
其餘陳福全、劉延藤、洪紹謙、許惠君、黃香蘭、黃惠豐等縣黨部人員、林忠和均被求刑六個月。
蘇喊冤 怒斥白色恐怖
蘇煥智昨天則指此為「白色恐怖」,表示檢調在偵辦期間向特定黨營媒體洩漏偵辦內容,有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虞,且向法務部、南檢詢問能否舉辦烤肉時,卻無法被告知明確答案,賄選標準如此模糊,他感到冤枉,也不禁怒斥:「台灣是什麼社會?」
郭珍妮說,當時她接到縣黨部詢問電話,她未明確告知辦烤肉活動可以或不可以,但向對方強調一切須由檢察官視個案認定,不能輕率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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