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四宗教團體促修憲保障非回教徒權益
【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二十日專電)馬來西亞四大宗教咨詢理事會今天發動全民簽名運動,促請政府積極進行修改憲法的第一百二十一(1A)條文,使非回教徒的權益獲得保障。
理事會署理主席峇地古瑪在記者會上說,預計二月可以獲得一百萬個簽名,並把簽名冊呈交給內閣總理,要求政府正視這項宗教問題,釐清憲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模糊地帶及民事法律的地位,以挽回非回教徒的信心。
出席記者會的宗教代表來自佛教、錫克教、基督教以及印度教。他們希望人民的宗教信仰有各自的選擇權,同時對於更換宗教信仰的意願與法律規定也須透明化。特別是當它會影響到遺產以及配偶與子女的宗教地位。
馬國政府內閣的十名非回教徒部長,已在昨天聯署提交一份備忘錄給總理阿布杜拉,促請政府進行檢討憲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條文,以便釐清非回教徒在改換信仰回教後可能產生的混淆問題。
阿布杜拉同意把備忘錄所提問題,交給總理署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長去研究,然後再召集這十位部長一齊商討相關的法律事項。一旦決定修改憲法後,總理署將會另外設立一個修憲草案小組,草擬條例細則。
另一方面,對修正憲法中有關改換宗教信仰的條文一節,大馬回教思想中心首先作出否定回應。
中心主任賽阿里公開聲明指出,現有的憲法條文已夠完整,沒有修改的必要。如果要修改,是改法律部份還是憲法本身?如果真有必要修改,首先須確定憲法的錯處。
他強調,大馬憲法是以宗教即信奉上蒼為依據,如果一個人相信他們的宗教已很完整,那麼有關宗教便不需要修改。
他也說明,回教中心將在近期內與有關部門,舉行閉門會議,以便對這項問題進行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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