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後公懲會將裁併
【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日電)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今天表示,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一旦三讀立法,司法院內要籌設憲法法庭、民事訴訟庭、刑事訴訟庭、行政訴訟及懲戒庭等法庭組織,預期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後,隸屬監察院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勢必要裁併,因此公務員懲戒法修正,確實刻不容緩。
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上午聯席審議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范光群報告修正要點指出,一旦司法院組織法三讀立法,確立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公務員懲戒將分由司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勢必要裁併而不存在,因此公務員懲戒法修正,必須儘速完成。
他說,既然公務員懲戒將由委員會體制改為法院體制,往後經監察院彈劾的懲戒案件,逕移送司法院採一審一級制審理,但薦任九職等或相當薦任九職等以下的公務員懲戒案件,則先移送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經裁決當事人如有不服,可向司法院提請上訴或抗告,採二審二級制。
范光群表示,公務員懲戒制度修正檢討,顧及現行行政訴訟制度、考績制度及監察權行使如何相互配合,期待修正後的新制能夠與當代行政法學理論並進,維持國家機關的公務紀律,使公務員權益可獲得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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