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京生:李金平又失蹤
【大紀元1月18日訊】昨晚接到齊志勇電話,內容是李金平於14晚8點再次被警方帶走。希望大家給與關注。為了慎重起見,我與齊志勇商議後決定:等一個晚上,清晨如李金平還未回家,我們再將消息對外公佈。
15日早晨,我再次接到齊志勇電話,李金平仍未回到家中。我由於失去自由且消息閉塞只能知道這樣一個事實:李金平再次被警方帶走且12小時未歸。原本已經落下的心再次提起。警方又在玩什麼遊戲?
8 號李金平就曾被警方帶走,但12號下午將其釋放。帶走的原因顯而易見,李金平想在家中祭奠他心目中的英雄趙紫陽。警方不想讓他思念,不想讓他祭奠。於是將他帶走。考慮警方也有難言之隱,金平受兩天委屈也就罷了。我們還天真的認為:當局只是針對“趙紫陽的祭奠活動”而不是針對金平個人。可是,李金平的再次失蹤,我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莫非金平又有什麼新的舉動或是警方後悔釋放了一個“危險分子”,“放虎歸山”的後果令他們利令智昏的再次將李金平抓捕?如果李金平又有什麼舉動警方應當給一個充足的理由,總不能因為同一個事實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想什麼時候抓就抓,想什麼時候放就放罷。警方如依法辦事我們可以寬容的給與理解,但是,如果不依法辦事,隨心所欲的拘捕一個“良民”,那你們就是逼迫我們選擇對抗,逼迫我們選擇“違法犯罪”。如果你們後悔“放虎歸山”也應當找一個新鮮的理由,這樣既反映了你們的聰明才智,也反映了釋放時的寬容。你們不會傻到連做秀都不會罷?!
綜上所述:雖然你們又一次犯了錯誤,但是還有改正的機會。聰明的選擇是,立刻放人。忠言逆耳,你們可以選擇不理睬,可以選擇嘲笑我不知“天高地厚”。但是,如果你們作出這樣的選擇,你們就連機會都喪失了。慎重!
20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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