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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試辦 走錯車道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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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蔡智銘、路暢平、蘇福男/綜合報導〕國道電子收費(ETC )昨日開始試營運,首日利用車輛有限,倒是駕駛人誤闖ETC車道情形屢屢發生,高公局與遠通電收認為是宣導不足所致。

試辦期間誤闖ETC車道的民眾將不會遭罰款,可在收到通知後,至遠通電收各地直營門市或透過自動櫃員機繳費,如透過提款卡轉帳,另須負擔七元手續費。

ETC昨日零時起在國道三號後龍收費站以南的八處收費站試辦十天,至昨夜為止,估計通過車流量超過兩千輛。

昨日的情況多是不知情的民眾走錯車道,不少駕駛人在發現誤闖電子收費專用車道時緊急煞車,有人減速等著繳回數票,收費站人員緊張地喊:「快點通過,停那裡很危險!這是電子收費車道,不收現金!」還有人臨時倒車改走收票車道,險象環生,嚇得收費人員急忙解釋:「不可以倒車,快一點將車子駛離,會寄出補繳通知單,不會罰款的!」

高公局長陳建宇坦言確實宣導不足,不過新措施開辦初期難免如此,高公局就是為了減少混亂,才會選擇車流量較小的路段試辦。

陳建宇說,2月10日正式開通後,會先宣導一段時間,再正式開罰。根據規定,民眾如誤闖收費車道,將遭罰款三千至六千元,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修正後,調降為六百至一千二百元,新制預期下半年以後才會實施。

立委:機上盒業者剝削政府 遠通:立委斷章取義有誤解

〔記者李明賢、曾鴻儒/台北報導〕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劉文雄昨日指出,根據東貝光電內部資料顯示,ETC的機上盒(OBU )成本僅新台幣九百七十一元,但交通部專案報告指OBU要一千二百二十八元,質疑交通部數據造假,或是遭到業者剝削。

高公局業務組長林之杰表示,九百七十一元是業者內部的成本計算;遠通電收則表示立委斷章取義,對相關問題有誤解。

李鴻鈞表示,若民國九十九年全面開放電子收費,以現行道路車流量,光代收費一年淨收十九億元。

遠通電收指出,立委所指的九百七十一元成本,是生產廠商的成本價,生產廠商不可能以成本價賣給遠通,遠通的成本自然會提高。此外,OBU使用者辦理退卡時,需負擔五十元手續費,主因在於遠通設計的e通卡有人事成本與辨識卡片真偽功能,遠通電收還在與高公局洽談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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