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6日訊】(讀者推薦)三年前,我自以為聰明地買了友邦的大病保險和意外保險,因為覺得友邦是外國的保險公司,不會像中國的保險公司那樣耍賴。
上個月,cctv-2的生活315節目播出了一個人買了中國人壽的大病保險,結果理賠的時候被拒賠的事情,原因是他的治療方法不符合保險合同上面規定的治療方法,雖然後來他通過上訴和醫生的鑒定最終得到了賠償,但是節目的記者拿著他的那份保險合同詳咨詢了一下醫生,發向那上面有很多規定的治療方法和所保的病症是矛盾的,也就是說,你要是得了他們能理賠的那種病,你必須要用人家指定的方法來治療,而對方指定的治療方法據醫生說,跟本就不是治這種病該用的,用了反而死得快。所以,你就不可能得到人家的賠償。
看了這個節目,我把我的保險合同也找了出來看了看,表面上看起來,我的大病保險合同裡面沒有對治療方法有太多的規定,但是還是有很多諸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類的限制,由於我不懂醫學,所以決定找一個做醫生的朋友來幫我看看。
今天下午,我們見面了,我的這個朋友在北京一家非常好的醫院作了幾年醫生了,而且工作也做得挺出色的。他看了我的保險條款裡面有關大病部分的條款(我複印了這部分拿去的)後,十分吃驚,他說:「這個保險不是保大病的,就是保死的,這些條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著的時候領到賠償金的??」這和我當初買這份保險的初衷一點也不一樣。當初保險代理人給我們的解釋是,你萬一生了大病,看病需要很多錢,有了這份保險,你看病的錢就是保險公司給你出,你家裡人就不會那麼著急上火了,但是現在經過醫生仔細審核這個保險後,只有死了以後才能領到這筆錢,那麼這個保險不該叫大病保險阿!
舉幾個例子說吧:
(1)癌症:任何組織塗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不作為病理依據。
醫生解釋:現在癌症的病理診斷全都是依靠組織塗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如果不包括這兩種,那就只能切樣檢查,但是這種檢查方法就排除了現在發病率比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所以你要麼就得一個世界上都罕見的癌症,要麼就捱到晚期再去醫院檢查。
(2)暴發性病毒性肝炎:其診斷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a. 肝性腦病,出現意識障礙;
b. 持續性黃疸,且肝功能急劇退化;
c. 瀰漫性肝小葉結構破壞,僅剩下倒塌的支架結構。
醫生解釋:a 和b任何一項要是符合的話,這個人就已經沒什麼活路了,何況是兩項都符合,你要是達到這個程度,醫生已經不可能給你治療了,直接讓你準備後事了。至於c,就更缺德了,這個c規定的診斷就是只有屍檢才能出來的結果,也就是說,你不死,是絕對沒有可能得到賠償的,就算你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賠償,因為屍檢的結果,未必完全符合c。
(3)冠狀動脈外科手術: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接受一條或以上的光狀動脈的開胸手術,但不包括血管成形術、激光治療或其他在動脈之內做手術。
醫生解釋:開胸手術的目的就是做血管成形術,否則就沒有必要開胸,但是人家不包括了,所以,這一條相當於沒有保,因為自相矛盾,不可能做得到。
(4)良性腦腫瘤:不包括垂體腺瘤、腦囊腫、肉芽腫、腦動靜脈畸形、聽神經瘤、腦膜和脊髓腫瘤。
醫生解釋:很慚愧,醫生感到自己見識太少,因為他所知道的良性的腦腫瘤只有上述不包括的這幾種,除此之外不知道還有其它的什麼良性腦腫瘤。(//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