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5日訊】據《現代金報》報導:浙江省公佈修訂後的《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新細則要求,人民警察對旅客住宿的房間實施檢查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開具的檢查證明檔。該《細則》適用範圍為浙江境內經營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包括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開辦的招待所)旅店、旅社、客棧、浴室、度假村等。
該《細則》所涉及的內容,在一個民主國家,確實不是個問題。但在中國,放在中國憲政進程的大背景中,卻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我們說中國是中共一黨專制的極權國家,還不僅僅是說中共對中國公權力的壟斷,還包括中共對中國社會的從思想、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全面控制,對每一個中國人旅遊、家居、遷徙等日常生活的全面控制。
中國兩千多年前的商鞅變法,就有對民眾旅遊、家居、遷徙的嚴厲控制。(《商君書、墾令篇》中,就有「博聞、辨慧、游居之事,皆無得為,無得居游於百縣」)。兩千多年後,中共對中國民眾旅遊、家居、遷徙的嚴厲控制,沒有什麼改變。中共對中國民眾控制的思想和控制方式,其本質又是目中無「人」,沒有把中國民眾當作人看待。於是就出現中國民眾不僅沒有政治權利、言論自由權利等「積極自由」的權利,連旅遊、家居、遷徙等「消極自由」的權利也沒有。
我們這一代人,應該都記得中國民眾旅遊受到控制的年代,然後又記得中共的員警們、在半夜任意闖進旅客住宿房間的凶神惡篩煞、胡作非為。今天的中外旅客們也親身經歷了中共員警們夜闖旅客住宿房間的胡作非為。
中共的員警們在半夜任意闖進旅客住宿房間,是對中外旅客們人權的踐踏和侵犯,是中國比較突出的一個踐踏人權的現象。中共的員警們是以執行公務和檢查旅客證件、檢查「黃、賭、毒」為藉口的。這裏涉及一個中共員警是否有以執行公務為藉口,就可以踐踏中外旅客們的旅遊住宿權的問題,是否有權騷擾中外旅客們安靜睡眠的問題。不必諱言,旅館、飯店、賓館中偶爾也會有「黃、賭、毒」或被當局視為不良、不端的現象,但是否以此就有權侵犯旅客們的旅遊住宿權。在中國,權利的有無及能否得到保障,是根本問題,孰輕孰重,並不難理解。
在中國,從公民權利的得到承認及得到保障,可以見出中共部分執政性質的改變,見出對人的意識的得到增長,見出中國社會的進步。其中,是與中國民運長期來的艱苦抗爭分不開的。雖然,《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還只是省一級地方性法規,而且,也還只是旅遊界,但已經在中國憲政進程的大背景中,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中國民運應該具有這樣的眼光和信心,看得到大勝利,也看得到小成功;從旅遊界到整個社會,從浙江到全國,都在以零星漸進的方式走向一個法治社會,並最終走出一個憲政的中國來。
中國民運絕不拒絕這一現實邏輯。在眼光和信心之外,是執著的行動。如果說,在中國憲政進程中,該《細則》對旅遊住宿權的保障還只是「寸」,還只是中共專制極權的小退卻,我們就要得寸進尺,堅守住這些小成功,步步為營,從小到大,走出一個憲政的中國來。
2006年1月14日于貴陽家中
轉自《網路文摘》(//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