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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舉報兒虐案件 需要公權力當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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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四日電)關懷受虐兒專題二「媽媽虐打兒子兩小時,鄰居袖手旁觀」、「醫師通報兒虐案件,家門口的樹被斧頭劈v、「受虐兒被原生家庭騙回後虐打至死」,類似案件顯示識及舉報兒虐案件,需要專業知識、社會正義,也要公權力當後盾,保障舉報者人身安全,救出暗夜哭泣的受虐兒。

梧棲童綜合醫院急診科主任盧立華去年在新竹馬偕 醫院任職時,有一天社工抱了個發燒、跌倒的幼童到院 急診,盧立華發覺這個男童頭部有傷口、腎臟破裂出血 ,再觀察家屬的神色,認為這孩子根本就是個受虐兒。

盧立華判斷,病童絕對不可以讓自稱「嬸嬸」的人 領回家,立刻謝絕病童所有訪客,病房駐守警衛,事後 證明他的判斷正確,因為那位嬸嬸就是施虐者之一,所 有病童的家人都是嫌疑犯。

多年前,台北馬偕醫院通報一名兒童受虐事件,受 虐兒原生家庭千方百計打聽到受虐兒下落,在中秋節前 聲淚俱下,溫親訴求,唬過社工及保護家庭,把受虐兒 騙回家當晚,就把受虐兒活活打死,意圖消滅罪證。

盧立華就是通報這名受虐兒的醫師,他說,保護受 虐兒絕對需要專業,醫院、社工、檢警也要專業的配合 ,大醫院可透過急診、社工、警方等層層隔絕,匿名通 報受虐兒,法庭也酌情免予醫師出庭與施虐者當面指證 ,也可保護醫院人員免於施虐者的報復威脅。

但是,盧立華也承認,在人力單薄的小醫院診所,就難以層層保護,因此,常見醫院診所把受虐兒轉到大醫院,以求自保,真正去舉發的醫療人員,需要有強烈的社會正義感,還要無後顧之憂的配套措施。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沈瓊桃就有張照片是 一位醫師寄來的,這位醫師通報兒虐案件,有天早上發 現自家門口的樹幹上劈著一柄斧頭,警告味濃厚,照片 就是照著這柄頭。

在實務上,舉報兒受虐案件可採匿名方式,社工人 員到府訪察時,可以申請警察陪同保護;可是,家扶中 心企劃專員劉美芝和沈瓊桃都說,警察要辦的案件很多 ,每個案件的績效不同,不是每個警分局派出所都能積 極配合。

台北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社工名額經常 有空缺,而社工人員經常以女性居多,兒童虐待及家暴 案件經常在半夜發生,社工登門訪視,遭到言語恐嚇或 暴力相向,並非新鮮事,也因此造成社工人員離職率頗高。

根據內政部近五年的統計,五歲以下兒童受虐案件 有增加趨勢,零到二歲增加四成五,三到五歲增加二成 三。家扶基金會說,這些孩子常常被虐打到重傷送醫時 ,才被醫院發現及通報,因此,要及早拯救襁褓中、學 齡前的兒童脫離魔掌,有待鄰居、親戚伸出援手。

沈瓊桃說,在「不打不成器」、「莫管他人家務事 」等心態、不了解如何辨識受虐兒、以及害怕施虐者報 復等因素之下、才會有鄰居坐視鄰家受虐兒的發生;如 果能有公權力介入,保障舉報者的安全,相信會增強鄰 里舉報受虐兒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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