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與弟弟為了父親留下的遺產打官司。在打官司這一段期間,母親一再要求他們不可為了錢而兄弟鬩牆,可是他堅持要爭取到自己應有的財產。最後他終於勝訴了,可是因為他本來就生活無虞,所以始終沒有去動用那一筆好不容易得到的財富。後來他去逝時留下大筆遺產,使他唯一的兒子認為自己不用工作,就有錢可以花了,因此不僅沒有去工作,而且整天花天酒地、不學無術。有一次,在酒店裡還因為爭風吃醋,被打得遍體鱗傷。
一個孩子因為家境清寒,很羡慕別的同學都能擁有自己心愛的玩具。有一次,一位同學告訴他說他爸爸要給他買一個新型的遙控車,他舊的遙控車性能還很好,丟掉太可惜了,問他要不要,如果要的話,下個禮拜就可以拿來送給他了。當他知道自己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玩具時,雖然還沒有拿到東西,但在等候的這一段時間裡他都顯得很快樂。
以上兩個故事中,前者雖然得到了遺產,可是實質上不但沒有任何用處,而且還起到了負面的作用,後者雖然還沒有拿到東西,可是精神上已經擁有了。
“佔有”與“擁有”之間如何拿捏,往往就是智者與愚者之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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