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私校法草案 董事糾紛 教部不介入
【大紀元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新版私校法草案昨天公布,台灣教育部有意引進「履約責任保險」作法應用於私校經營,同時也不再受理解決私校董事會或董事間的糾紛,對董事的任期也規定,除原始捐資創校董事最多三席能連任外,其他校董最多可連任兩屆,以徹底廢除萬年董事。
但私校代表則痛批該草案形同「教育行政全面放棄對私校的監督,出了問題直接訴諸司法程序解決,是教育行政主管假學校自主之名,不願負起教育監督之責任」;而對私校實施「履約責任保險」的定義則不清不楚,對限制校董的連任也莫名其妙。
台灣教育部昨舉行北區公聽會,草案計畫主持人、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周志宏解釋,草案中最大特色是主管機關不再介入董事會內部爭議,解決教育部現行因管理接收私校董事會糾紛,背上的百件訴訟案,但對接受補助的私校,教育部可指定設公益監事擔任監督角色。
草案中另一新的精神,則是建立引進「履約責任保險」的制度,讓學生因私校辦學不力或停辦、解散所造成的就學權益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負擔其風險,不再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收爛攤子。
聖約翰科大校長楊敦和認為,將私校所有爭議訴諸於司法解決,常可能因為司法程序太冗長,耗費時日,讓私校爭議更嚴重。
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發展處組員陳右果說,要私校實施「履約責任保險」制度,保費負擔等會增加教育成本,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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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附屬學校限制 將放寬
〔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高級中學法修正案」,放寬高中附屬學校限制,未來普通高中將可增設附設國中、國小,以落實民間興學與辦學鬆綁的大方向。
此外,立法院院會昨日也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明訂國中小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給需要的學生,相關借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