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頻:不要使「驅張」運動成長
【大紀元1月13日訊】學淵評:下文說是湖南報人何頻的專稿,卻似一位滬上人士的作文,如上海方言「惡行惡狀」,三湘人士是不會講用的。又如「有時就人論人,就事論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反而使問題容易解決,反而使社會可以和諧,可以進步」,絕不可能是久居海外的在野人的思想。讀完以後,恰應以作者的「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來評價作者,即「就人論人,就事論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者,「弱智也」。
不要使「驅張」運動成長
【多維新聞網】中國正處於高速變革(??)和發展的時代,社會衝突異常劇烈。胡錦濤之所以提出「和諧社會」,也是警示各級掌權者,希望盡力以柔性手段化解社會矛盾;與之相配的是溫家寶的「問責制」,即對沒能處理好社會問題、突發事故的官員予以懲罰。可以說,「和諧社會」論和「問責制」是「胡溫新政」的核心價值所在。
然而,今天中國官僚體制積重難返,各部門、各地方固守一方利益,政令扭曲變形,事故頻仍,衝突此起彼伏,令胡溫寢食難安(溫家寶自已公開承認:「一天到晚都是提心吊膽」)。而在各省之中,最不穩定的居然是廣東,甚至被評為首惡之區,顯得特別不尋常。
二十多年來,廣東一直是中國改革開放的領頭羊和示範區,也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社會較穩定的省份。直到張德江調來廣東,廣東醜聞接二連三,惡名傳遍國內外:
2002年12月,正是張德江主政下的廣東當局嚴密封鎖消息,率先披露SARS(非典)疫情的《南方都市報》被壓制,錯失了防範時機,使SARS擴散到了香港和眾多國家地區,成為一場上千人死傷的浩劫。2003年3月20日,剛剛大學畢業的孫志剛被打死在廣州的收容站。《南方都市報》對此案進行了披露,引發對廣東的全國性議論、批評,最後由溫家寶下令廢除了收容審查制度。
但在某些人看來,《南方都市報》對SARS和孫志剛事件的報導,使主政者「蒙羞丟醜」。就在2003年,在張德江的授意下,廣東當局以莫須有罪名拘捕了《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和總經理喻華峰。儘管多位法學家指出這是冤案,廣東元老任仲夷亦勸告張德江擺手,但喻華峰仍被重判,程益中的工作權利也被剝奪,成為近十年來中國新聞界最惡劣的事件。
2005年7月,廣州番禺區魚窩頭鎮太石村800多名村民聯名動議罷免涉嫌貪污的村主任,當局出動了近千名特警,阻攔和毆打前往太石村的記者和律師,拘捕了48名村民和多位幫助村民的維權人士。更嚴重的事情發生在2005年12月6日,汕尾東洲村民不滿土地被徵用建電廠之後賠償不足,當局調動了至少500名武警,居然射殺民眾,成為1989年六四事件以來最震憾的暴力事件。當局後來證實最少有3人被殺害,8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但據亞洲週刊報導,被槍殺的村民最少有14人,50人受傷。
上述這些事件,都成為香港、國際媒體上的「重大事件」,亦為中國民眾所熱議。雖然在中國這片土地上,沒有發生惡性事故和衝突的地方很少,但都不及廣東之多、影響之深遠,使廣東乃至於中國的形象都嚴重受損。現在,廣東的社會矛盾呈現前所未有的尖銳,經濟增長受到影響,改革開放的模範成了惡行惡狀典型。
而這些事件惡性化,有些顯然是由張德江直接指令主導的,有些是他默認的。身為廣東省最高負責人,無論張德江對這些事件是否負有直接責任,都必須承擔相關的政治責任。
「問責制」出臺之後,已有一批大小官員承擔了政治責任,大者如SARS事件導致衛生部長張文康與北京市長孟學農被撤職,這次松花江污染事件導致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辭職、吉林副市長王偉自盡。(家寶同志欠了一條人命,學淵評)
張德江為何能獨善其身?
有人說是因為他還有一頂比省委書記更大的頭銜(政治局委員)。其實不然,陳希同不也曾是政治局委員嗎?有人說是因為張德江是江澤民的歌友。其實不然,張文康不也曾是江澤民的健康顧問?(不明白什麼意思,學淵評)
有人說是中央怕廣東人坐大。其實不然,中央可以再給廣東調派新的省委書記。何況,今日之地方大員,或為地方爭一些利益,或扭曲一些中央政策,卻無力挑戰中央稱雄地方。這是中國軍事、政治體制的常識。(不明白什麼意思,學淵評)
張德江的問題,只是一個「問責制」的落實問題。現在最好的方式,是張德江能主動引咎辭職,這是作為政治人物的基本道義和擔當,也可以使廣東以及北京的政治生態受到最小的衝擊;中策是,中央將張德江調職或降職,這是胡溫打造責任政府的最好時機;最應當避免的,是廣東朝野正暗中醞釀的「驅張」運動成長,如果「驅張」運動浮出臺面,不斷上書中央或廣為傳播,胡溫處理便會陷入「兩難」。
有人說,換了張德江還有江德張,體制不解決,「問責」何用?是的,改革開放以來,最流行的做法是將中國問題的一切癥結都歸罪於體制。這當然不能說是個錯誤的結論,但體制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實際政治運行的平臺,是決定政策和人事的程式。體制應當與社會環境相適應。衡量體制選擇好壞的標準就是其政治成果;而從政治系統角度看,政治產出就是好的政策和人事;所謂好的標準就是穩定、效率和公正的結合,就是民眾的滿意度。
不顧實際環境和政治後果而在理念平面上空談體制選擇,很容易使改革脫離現實,使政治生活變得緊張,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因缺乏支持和增加阻力而更難以驅動。政治生活還因此缺乏張力和相互理解、寬容,運作中往往一下子便彼此將對方逼到死角。所以,評價政治選擇好壞真正可操作的標準不是空洞的理念,而應當是人事與政策。
好的案例比條例往往更能說明問題。有時就人論人,就事論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反而使問題容易解決,反而使社會可以和諧,可以進步。對此,有益的政治選擇(包括體制改革)也因此更容易被理解、被接受和得到支持。
尤其從施政和執政的角度看,汰劣留良的人事選擇更迫切。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古人的治人指將將,治法是嚴明法紀,賞罰分明。因此,處理張德江或者張德江如何自我處理,如果不直接上升到體制,不上升到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高度,而是作為一個問責到省委書記、政治局委員的案例,可以治人治法並舉,不僅潛在的衝突可以得到緩解,廣東得以繼續和諧;而且可以如此垂范于大員,示範于百姓,可使胡溫在官員中確立權威、在百姓中贏得人心。(猶如說笑話,學淵評)(作者注:本文曾刊於多維博客,承蒙多位博客修正。可以說,本文是集體之作)(既然如此,「何頻」也不必見「學淵評」的氣了,學淵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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