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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監察法修法 民間團體籲警方勿擴權

【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二日電)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組成的反貪腐行動聯盟今天表示,聯盟肯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將通訊監察書(監聽票)的核發權由檢察官轉給法官,但部分立委在警政署遊說下,有意讓司法警察可不經檢察官審核,直接向法院聲請監聽票,是大開人權倒車。

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是否賦予司法警察直接向法院聲請監聽票權力,引發爭論。最後立法院長王金平說,請司法院等單位二月底把相關配套措施送到立院協商,下會期再通過。

反貪腐行動聯盟包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涌成、台灣人權協會會長吳豪人、泛紫聯盟召集人簡錫(土皆)、檢察官改革協會發言人陳瑞仁等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通訊監察法修法不該開人權倒車。

高涌成說,司法警察直接向法院聲請監聽票,違反先進國家法制。搜索是對人民權益的一時侵犯,但監聽是長期廣泛侵犯,被監聽人常常不知情,必須透過檢察官的刑事偵查程序嚴格把關。

他說,年輕法官缺乏偵查實務經驗,對警方直接聲請監聽票易有弊端,在主客觀環境未完備前,不宜排除檢察官對警方聲請監聽的先核權。

簡錫(土皆)表示,現在警察的素質還有問題,沒得到社會普遍信任前,不宜直接向法院聲請監聽票。吳豪人則說,警方這種意圖修法,是一種爭功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