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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二月上路 台內政部擴大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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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一日電)立委助理傳遭官員性騷擾,各界關切。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今天表示,「性騷擾防治法」二月五日上路,一月下旬至二月中旬將辦理六場「性騷擾防治法相關法規說明會」,並透過媒體宣導正確防治觀念與法令知識。

家防會表示,政府在「兩性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外,二月起實施「性騷擾防治法」,讓有關性騷擾的法令更加完備。

「性騷擾防治法」明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胸等隱私處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家防會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相關權益的保護與爭取,仍有待民眾意識覺醒,面對潛在的性騷擾加害人時,要清楚地傳達自己的真正意願,以減少因為誤解而產生性騷擾。

此外,面對性騷擾行為,家防會提醒,必須勇於說「不」,且應勇敢的告訴親人、師長或好朋友,懂得隨時發出求救訊號,以保護自己;同時,別忘了適時蒐集保全證據,做為需要提出申訴或告訴時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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