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天然瓦斯業者自元旦起陸續開始退還瓦斯表保證金,民眾在申請時遭遇不少問題。經濟部能源局建議業者保留無法處理的個案,留待每月召開的例行檢討會協商。能源局局長葉惠青強調,會負起督導業者的責任,站在法律的基礎上協助退款。
能源局昨召集中華民國公用瓦斯事業協會與大台北瓦斯等業者,討論瓦斯表保證金退費事宜。能源局表示,由於瓦斯表是業者裝設於用戶家中,退費也是業者與用戶之間的契約問題,能源局無法強制規定業者憑哪些文件就該退費,只能從旁協助。能源局建議保留到檢討會上討論。第一次檢討會應該會在農曆年後召開。
葉惠青表示,原則上,業者退費對象為原繳款人;若非原繳款人,應附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切結書等文件;若現住戶非原繳款人也未持有任何收據,就要由業者個案處理。例如原繳款人為房屋建商,則業者會查核房屋所有權人與建商之間的移轉過戶時間,符合後,房屋所有權人便可領取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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