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要聞

檢察官:投資中國 應受法律規範

【大紀元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專訪

聯電案偵結起訴,承辦檢察官陳宏兆說,他不管外界怎麼解讀,自己只是單純地認為「一個公司治理的原則,就是絕不能接受檯面下的交易,而損及廣大股東的利益。」

陳宏兆並認為,以目前兩岸投資的普遍情況,儘管商業機密條款如何嚴苛,但「人過去了,腦袋當然也跟著過去」,有的人只要出得起錢,就科技業而言,有了機台、人員、加上參數設定,就能生產接單了。

陳宏兆說,聯電案凸顯的重點,在於今後防堵類似案件的時候,有關單位得注意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人力配置、客戶移轉、建廠技術、行政資源與晶圓秘密等要件,是否共通共享,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以目前我國法制情況,「這些行為就需要受到法律的評價」。

儘管曹興誠面對檢方時,認為只要對聯電有好處,他身為董事長,就需做未來規劃,曹還稱這是為股東的利益著想,但陳宏兆認為,這樣的說詞,並不能卸責,因為「即使想法正確,卻不表示手段合法」。

陳宏兆說,台積電在政府監督下,前往中國松江投資,為何聯電就要為了謀略,而和政府、法令抗衡?

陳宏兆說,他能理解「商人無祖國」這句話,但公司經營至此,不如獨資就好,何必有股份參與?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