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促銀行取消視障者開戶限制
【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七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榮璋今天表示,銀行要求視障者開戶必須要有「第三人見證」或到「法院公證」,造成視障者極為不便,應取消規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一般業務委員會主委李俊昇說,一個月內將開會研議相關措施,行文各銀行配合。
王榮璋(不分區)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兩個禮拜前視障者柯太太到立法院的台灣銀行群賢分行開戶,因為第三見證者沒有先到法院公證,不符銀行規定,遭到拒絕。
一樣是視障者的柯先生,上午在王榮彰的陪同與大批媒體包圍下,再到在立法院台灣銀行群賢分行開戶,銀行不再刁難,讓他順利開戶,事後柯先生表示,他內心感慨萬千,也覺得很不好意思。
王榮璋表示,銀行要求視障者開戶,必須有第三見證人外,有些銀行甚至要求見證人必須先到法院公證,不外乎銀行行員應利益迴避,唯恐稍有不甚損及視障者的權益,但規定卻造成視障者不便,十分不合理。
王榮璋說,全國約有四萬多名像柯先生這樣的視障者,雖然只是少數,但是也應該注重視障者的權益,銀行要求視障者必須要有第三見證人和法院公證,行之有年,在民國八十二年、九十一年、今年一月,主管機關都曾以公文要求改進,但是很多銀行對視障者開戶的做法,始終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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