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莫非是玻璃娃娃事件的寒蟬效應」?台中市一名4歲黃姓弱視小妹妹,進入光復國小附設幼稚園就讀,家長被導師要求簽具切結書,指黃童在校活動若發生危險意外,家長不能追究導師責任!
為了讓孫女就學選擇簽下切結書的黃小妹妹阿公表示,他對這個現象感到「很好笑」,也擔心台灣社會過去引以為傲的人情味,越來越淡薄。
黃小妹妹的阿公及阿嬤、爸爸都是視障者,但黃童阿公在台中市很活躍,昨天他向市議員黃國書陳情表示,自己也是視障者,他感受到社會的人情味,走在路上,只有人肯扶他一把,他就很感謝,但需要幫忙,並不代表要被「過度保護」。
已經簽了切結書的他表示,他曾向老師發出質疑,但老師表示,如果不簽,老師只有二個選擇,一個就是報告校長處理,不然,就拒收這個學生。
黃童阿公指出,才4歲的孫女是弱視,但能跑、能玩鞦韆、能辨顏色,他不想簽切結書,並不是認為孫女需要在學校被保護,而是認為她不需要在學校被「過度的保護」,簽下切結書,等於他要承認孫女是「跟別人不一樣」,他對這點不能接受。
不過阿公說,他不會怪老師,也肯定老師是一個教學認真的好老師,但他希望的是社會能以平常心來看他的孫女,以免影響小女孩未來身心發展。
另種歧視 人情味越淡薄
接受陳情的議員黃國書則表示,學生家長很厚道,學校、老師可能也有其立場,但整個現象卻顯示另一種層面的「歧視」,他已向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反映,未來類似情況,不應也不能發生。
愛心 一起被切結
記者唐在馨╱特稿
一名弱視學童要唸幼稚園,家長卻必須簽下「如有意外自行負責」的切結,學校校長、園長口口聲聲說:「老師是一個有愛心的人。」但任何一個看過切結書的人都忍不住要問:「愛心在哪裡?」
面對弱勢人士,不論他是肢障、視障或智障,當事人希望社會給予的,不外是「公平」的基本原則,這是「道德上」的要求,不能祈求每個人都做得到,但身為教育工作者,基本的「愛心」不可或缺。對被要求寫切結書的一方來說,此舉絕對違反「公平」原則,而要求對方簽切結的行為,也絕對顯現不出「愛心」。
老師若真有愛心,面對一個才4歲的弱視小朋友時,為什麼第一個想到的是先要求切結「如有意外、不能要求導師的責任」?如果我們還要相信這樣的老師是有愛心的,那麼,我們社會又發生了什麼問題?
在我們的社會先發生了一個「玻璃娃娃事件」後,台中市又發生了「弱視學童就學要先切結」,台灣社會固有的價值觀、人情味,正面臨極大的挑戰。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