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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沒疏失?陳其邁不滿

【大紀元9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雅麗╱高雄報導〕高雄市府專案調查外勞抗爭事件,昨天公布調查結果,召集人鄭文隆表示,此事為高捷公司管理不當引發,市府相關局處沒有行政疏失,但在外勞動態管理等制度面上有漏洞,建議中央修法,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高雄市代市長陳其邁針對市政府調查結果報告內容,市政府無行政疏失表示不滿,強調應高標準要求自己,他並希望市府團隊要勇於任事,不因循苟且。

高雄捷運外勞抗爭事件調查小組由副市長鄭文隆召集,調查委員包括市府研考會主委謝雲嬌、人事處長鄭彥信、法制局長陳金寶,及律師劉思龍、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主任沈茂松、高雄醫學大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主任陳武宗﹔由劉思龍擔任發言人。

昨天下午四點在市政府,由鄭文隆、謝雲嬌與劉思龍代表公布調查報告,鄭文隆強調,專案調查針對市政府相關局處有無違失,至於高雄縣及勞委會都不在調查範圍﹔該份報告也將送檢調單位作為偵辦此案的參考。

劉思龍指出,他就法論法、就事論事,雖然社會對外勞抗爭事件的關切很高,不過經過調查,高雄市政府在事件中並沒有行政疏失。

他引述調查報告指出,外勞暴動起因於高捷公司「生活管理不當」,顯見高捷未依所提「生活管理計畫」提供充足生活空間及設備;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四十條,高捷應設至少十八名管理員,實際卻只有十四人;高捷對外表示外勞是「直接引進」,但是高捷與華磐公司的合約中,華磐卻有招募聘僱或協助招募之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讓外勞逾時加班也違反勞基法。

至於勞工局所負的責任是對於高雄市工作的外勞做勞動檢查,生活查察屬於高雄縣權責﹔而捷運局是督導捷運工程進度、品質及施工管理,執行及完工後的營運管理,並無負外勞「生活管理」的責任﹔警察局只負責外勞於台灣居留工作期間應申報居住地點、居留證及指紋卡等,也無對外勞居留地(高雄縣 )應負的責任﹔衛生局負責外勞健康檢查,也沒有法令規定必須向勞政機關通報。

最後,調查報告建議從制度面的漏洞做修正,因為現行政策中央與地方未能一體,勞委會核准招募聘僱外勞後未能副知地方政府,地方無法掌握外勞動態,使後續追蹤管理產生困難,建議修正相關法令﹔另外,也建議勞委會建置的「外國人動態查詢系統」,提高地方政府的查詢權限。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泰勞抗爭事件專案調查小組指陳勞委會建置的外勞動態管理系統開放權限不足,只能查到當地縣市政府的外勞資訊,增高地方政府追蹤外勞難度,對此,勞委會職訓局表示,無權限不足或需提高地方政府查詢權限的問題。

職訓局指出,實際上,負責此系統的高雄市政府管理員可自行設定修改權限,也可授權給予其他同仁追蹤全國外勞資訊。高雄市政府於民國九十三年7月時,向該局申請了五個A、一個C之外勞動態管理系統權限,A級者可看到當地縣市外勞情況,C級者則追蹤得到全國外勞資訊。

職訓局長郭芳煜指出,往後在聘僱外勞程序上,將維持第一階段辦理自評及承諾,但第二階段則更加落實,雇主一定要通過生活管理計畫書相關檢查,才能核發聘僱許可,如果雇主未通過檢查,就取消其外勞配額,將其外勞辦理轉換雇主。

郭芳煜表示,修正「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就業服務法第六條規定,實際上,先前勞委會完成的「高雄捷運泰勞人權查察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已提出此類建議,也列為該局未來修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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