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討薪被罵「像條狗」怒殺4人自首
【大紀元9月6日訊】王斌餘,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工,帶著改變貧窮生活的美好憧憬,17歲開始到城市打工,卻在艱辛的生活中不斷地痛苦掙扎,備受欺侮。數次討要工錢無果,他憤怒之下連殺4人,重傷1人,後到當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29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斌餘死刑。
8月26日,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王斌餘袒露了他的內心世界。
憧憬
我出生在甘肅省一個小山村,常年乾旱家裏收成不好。我6歲時媽媽就去世了,家裏生活困難,一家3口人擠在一個大炕上。這幾年用打工的錢,才在土房邊蓋了幾間磚房,可是因為錢不夠,門窗到現在還沒裝上。
我邊上學還邊幹農活,在家裏要做飯、照顧弟弟,小學四年級時我就輟學在家。
我一直想讓弟弟上學,可我爸說他自己不識字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況家裏沒有錢。弟弟二年級也輟學了。
在家裏,我覺得自己就像被關在籠子裏的貓一樣,總想逃出去看看。出來打工是為了掙錢,改變命運。
掙扎
經村裏熟人介紹,我17歲就開始到甘肅天水市打工。隨後幾年又到了甘肅蘭州、寧夏中衛、銀川、石嘴山、中寧等地,在建築行業打工,也曾蹬過三輪車。
剛開始在天水市幹建築活,一天工資11.5元,扣除4元伙食費,最後可以拿7.5元。隨後,我14歲的弟弟也到這裏來幹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們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麵,啥菜便宜就買啥,住在用木板支起來的大通鋪上,幾十個人擠一間。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鋼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裏,都是稀泥巴,差點淹死。後來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總算逃過一死,卻大病一場。老闆不給我看病,只給了幾片感冒藥。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著包工頭陳某幹活,他攬的都是又髒又累又危險的活。在石嘴山一家電廠做保溫工時,一天27元。保溫用的玻璃纖維紮得人渾身起紅疙瘩,我們忍受不了,老闆就罵我偷懶。
吳華是工地的負責人。他經常平白無故地拿我們出氣。他讓我偷工地上的東西,我不幹,他就打我,罵我。我們平常從早上7點幹到晚上7點,有時候到晚上八九點才下班,只要天亮著就幹活。
我們工資一般都是年底結算,平時我們用錢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結算清了工錢,仍要扣300元的滯保金。今年老闆給我們說晚上加班就給多加8塊1毛錢,但最後發工資的時候他們能賴掉就賴掉了。
去年我們簽了勞動合同,合同上寫了交醫療保險。結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還是自己掏的。出了工傷他們根本不負責任,工地上一個小夥子腿被砸了還幹活呢,後來幹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反抗
今年5月份,父親因為去年修房子腿被砸斷一直沒治好,家裏急需用錢,再加上我身體一直不好,實在不想繼續幹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掙的5000多元錢,可老闆卻只給50元。
我氣不過,就去找勞動部門,他們建議我到法院。法院說受理案子要3到6個月,時間太長,讓我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負責人立即給陳某打電話,說他違反《勞動法》。陳某卻誣賴我看工地時偷了鋁皮,不給我工錢,可我並沒有偷。
5月11日,經勞動部門調解,包工頭吳新國向勞動部門承諾5天內給我算清工資。誰知回到工地,吳華把我們宿舍的鑰匙要走了,不讓我們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和弟弟身上沒錢,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塊錢,我們就到吳新國家要點生活費。吳新國一直不開門,住在旁邊的蘇文才、蘇志剛、蘇香蘭、吳華還有吳新國的老婆過來讓我們走。吳華罵我像條狗,用拳頭打我的頭,還用腳踢我,蘇文才、蘇志剛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當時實在忍受不了,我受夠了他們的氣,就拿刀連捅了5個人。我當時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邊洗乾淨血跡,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反思
下午見到了我爸,他已經瘦成那樣了,見到父親後我覺得很後悔,當時也是一時衝動。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責任。我評價自己是不忠不孝。
說起來我也是壞人,不應該把別人弄死了,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件事情,對於雙方的父母都是傷害。
我也沒有多少時間了。我爸說了,很支持媒體的採訪。媒體我,文章發出來,可以讓更多的人關注我們農民工。領導到下面來,只看表面大樓好著呢,我們在牆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樓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護我們農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執行,我們的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願望很簡單,讓我父親、爺爺、奶奶過得好一點,他們苦了一輩子。我希望周圍人都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們農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間都很友好,都能夠互幫互助,我希望社會能夠更多地關注我們農民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