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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磐違反就服法 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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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清華╱高縣報導〕管理仲介高雄捷運泰勞的華磐、曜名兩家公司,昨天首度委由華磐經理楊安琪出面向高縣勞工局說明,他表示,曜名是受泰國三家人力仲介公司授權在台處理相關外勞的應辦事宜,由泰國三家仲介負完全的法律責任,而非受高捷委託引進外勞。

楊安琪出面說明之後,縣勞工局昨天認定華磐、曜名兩家公司違反就服法開單告發,華磐因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曜名則以規避稽查,處以卅萬元罰款。

另勞工局調查發現,華永毅公司他案仲介勞工未訂定勞動契約,兩案各處六萬元罰款。

楊安琪昨天上午受華磐及曜名兩家公司正式委託,在勞工局要求的最後期限到案說明,他出具了泰國三家仲介公司授權曜名處理泰勞在台應辦事宜的授權書表示,來台的泰勞是泰國三家仲介公司直接仲介來台,與華磐、高捷都無關,相關的法律責任也都由泰國仲介自行負責。

華磐公司則每月按泰勞人數向高捷收取一萬零一百六十九元的管理費(包含二千五百元食宿費用 ),沒有所謂的仲介費或是不當扣款的情形。

面對勞工局的處分,楊安琪強調,他們公司合法經營,只是在房舍規劃上過於狹窄、以及兩名現場管理員管理泰勞方式不當引發暴動,成為國際矚目的案件後,他也不知道有所謂的「有力人士」,公司承受了許多不平和委屈。

在勞工局人員的追問下,他也坦承,華磐、曜名兩家公司一起辦公「比較方便」,國內許多家公司也是如此,就此是否違反就服法相關規定,勞工局還要再進一步認定。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泰國仲介業者指名華磐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勞委會表示,指定管理公司不代表就可非法從事仲介行為,該會已發函要求高雄市政府重罰。

勞委會表示,該會提供數種引進外勞管道,讓泰國政府選擇,從未強制要求執行國對國引進方式,高雄捷運公司向該會申請自行引進,卻涉及申報不實,該公司的相關申請文件勾選國對國引進,事實似乎未如此,其涉及偽造文書的追查部分已在檢調單位之調查範圍內。

勞委會指出,高雄捷運公司欲找哪家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外勞業務,該會「管不著」,至於所謂三家泰國仲介業者指定華磐管理公司乙事,泰國勞工部先前已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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