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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去年立委選舉 查賄獎金1毛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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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蘇永耀╱台北報導〕為提高檢察官及警察查察賄選的效率,去年立法委員選舉前夕,行政院方面同意法務部所提,對查賄有功的司法人員,給予豐厚獎金,人事行政局並依此訂定「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6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選舉過後,各地地檢署共起訴321件賄選案,依據法務部頒布的獎勵辦法,判決1人獎金50萬元,全國檢警調單位約可獲逾3億元查賄獎金,然而這筆獎金至今卻還不知在何處?讓基層查賄士氣大受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這筆獎金是由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同意核發,但至今仍無下文,部分基層擔心「人去政息」。
查獲1候選人 獎金500萬

據指出,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的陳定南,為了提高查賄效率,積極推動此案。依據該項要點,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人員偵辦賄選案件,若查獲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每查獲一名發給獎金500萬元;若查獲立委候選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等親屬,或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賄選,每查獲一名可發獎金250萬元;而查獲其他人員賄選,也可獲發50萬元獎金。

全國起訴案 共達321件

結果在重賞激勵下,全國起訴案達321件,與前一屆立委選舉起訴206件相較,多出不少。經計算,全國檢警調單位約可領到3億元獎金,基層人員對這筆獎金引領期盼已久,但法務部至今連一筆也沒發出去。

法部稱來不及列年度預算

法務部解釋,去年立委選舉是在年底,查賄獎金來不及列入年度預算,所以沒錢可發,但法務部已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發放,絕不會黃牛。據了解,由於查賄獎金是去年由行政院核定的,因此法務部認為,動用第二預備金應無問題。

須等今年預算審議過關

不過,參與此事的行政院官員指出,由於去年底才訂出相關要點,因此獎金必須等到今年法務部編列的下年度預算完成立法院審議後,才能正式核發。對於獎金無法在最快時間內發放,有法務部官員建議可用第二預備金支應。對此,行政院官員明確表示,二備金的使用有一定的緊急與重大用途,如為獎金發放,恐形成更大爭議。另一方面,相關要點已經清楚規定,核發獎金所需經費,「由法務部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不過,去年法務部提出此案時,曾引起司法圈褒貶不一的看法,有人認為,司法人員查察賄選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義務,如果還要提供獎金才能提高效率,則有失職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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