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62)大于18歲的K-2 申請I-485要請求加快處理
【大紀元9月3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二百六十二﹕我于2004年1月持K-2簽證隨母來美。此時我19歲。同年9月,我的美國公民繼父為我們遞交了I-485申請,12 月面試.可是缺少經濟擔保,沒有批。 要補交的材料一直到2005年3月才交上,那時我已20歲.移民官說我們的材料一補齊就可以拿到有條件綠卡。 5個月過去了,綠卡還沒有消息,請問:
(1) 我們要多久才能拿到臨時綠卡?
(2) 我們換永久綠卡的積累日期應該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從入境?從他們結婚?從2004年9月?還是2005年3月?如果到時候我已經21歲,移民局會不會以超齡為由不發給我綠卡?
(3) 我可不可以轉成其他身份?如果可以,轉成哪一种比較好?我的繼父是美國人。我非常受不了他。因此我跟他商量想要搬出去住(我母親仍然會跟他生活在一起),因為我已經20歲了.可是他卻威脅給移民局打電話, 要求將我送回中國.
(4) 如果我繼父再威脅我,我可不可以報警,立案.告他精神虐待?如我們是不是可以自己申請I-751表格,不需要他簽字就能拿到永久綠卡?
解答: 你應該寫信到你去面試的當地移民局那兒要求將你的案子加速審理因為你很快就要超齡了。在I-485批准時﹐你的年齡必須要小於21周歲。而“未成年小孩身份保護法” (CSPA)是不適用於K-2和任何K簽証的。K簽証也不能轉成其他的非移民身份﹐除非你同美國公民結婚可以轉成綠卡。
你的I-485申請人是你自己而不是你的繼父﹐但你是派生受益人﹐因為你的K-2是因為你母親得到K-1你才得到的。你的繼父不能撤消你的I-485因為這不是他的申請。他是你的主要經濟擔保人。 如果他有對你的精神和身體有虐待行為﹐你可以考慮申請I-360(不是I-751)。 但你必須在申請I-360 和等待I-485在你21歲以前批准之間作一個平衡﹐選擇。
你也可以在移民局網站的InfoPass上預約時問去當地移民局告訴移民官你將超齡, 請求加快審理你的案子。大部份的移民局辦公室有提供加速審理即將超齡案子的服務。
大于18小于21歲持K-2簽証的未成年人來美後申請I-485 的時間是非常緊迫的。你當時應該僱個律師來做你的案子﹐或許你們的第一次面試就不會因經濟擔保的問題而未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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