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會:法令未禁止李進誠取得外國居留權
【大紀元9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九日電)前金管會檢查局長、現任金管會參事李進誠申請美國移民簽證案,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表示,依規定,公務人員基本上不能有雙重國籍,但外國居留權和國籍是不一樣的,「對於李參事辦理移民取得居留權,目前法令並無禁止的規定」,不過,依規定,請休假則從嚴審核。
林忠正表示,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民國68年的函令,公務人員如取得居留權,要看其居留動機,如是在任職公教人員前,僑居國外或留學取得;如非以上兩者,而是在任職公教人員而取得者,出國案件應從嚴審核。
至於李進誠為何在此時要辦理移民美國?林忠正說,據李進誠轉述,是他家人幫他申請的,因為他太太的想法是,自己已經得到癌症,又發生這種事情 (指李進誠涉嫌勁永禿鷹案),留在台灣不好。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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