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垃圾掩埋場體檢 24鄉鎮管理不善遭罰
【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第一波公有垃圾掩埋場加強稽查結果,在抽查四十九個垃圾場中,共有二十四個鄉鎮,因操作營運管理不善,導致惡臭或滲出水溢出污染而遭罰。環保署表示,將在今年底前,完成台灣所有垃圾場的總體檢。
環保署今年七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二日,對全國仍在營運中的一百七十四個公有垃圾場,展開全面體檢,首波完成抽查四十九個垃圾場,結果有二十四個鄉鎮因管理不善遭告發,不合格率達四成九。
環保署表示,告發原因主要為每日未確實依規定覆土而產生惡臭,或有滲出水溢出污染地面及地下水,以彰化縣溪湖鎮、嘉義縣義竹鄉為例,即因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而排放廢水遭告發。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張晃彰表示,基於考量部分鄉鎮市公所,因清潔人員、技工專業能力與人力不足,所以首波的稽查重點,皆鎖定在地方有能力、且應該作的包括每日覆土、消毒、除臭及污水處理等工作項目上,以確實改善垃圾掩埋場的滲出水問題。
為解決鄉鎮市清潔隊人力不足的問題,張晃彰指出,環保署早就要求各縣市政府應於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前,完成一般廢棄物的工作調整,由縣市環保局來統一管理掩埋場,但截至目前為止,僅有台北縣與連江縣完成交接,其餘縣市則因人力及經費問題,仍多委託鄉鎮市代為管理。
張晃彰說,為免掩埋場因管理人力不足,而影響到環境品質,環保署正考慮再度修法,強制由縣市環保局來管理掩埋場,同時也將禁止掩埋場再接收、處理每年高達三十萬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以防制可能的二次污染發生。
環保署表示,將在今年年底前,繼續完成全國一百七十四個營運中垃圾掩埋場的體檢工作,並將針對有污染之虞的掩理場,加速推動改善或封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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