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廣西祖屋被拆遷賤賣
【大紀元9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漢生香港報導/本報於日前收到讀者投訴,指廣西南寧市拆遷辦的賠償不公平。
讀者梁海燕,為南寧市原居民,於70年代遷居來香港。她位於南寧市七星路85號(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附近)的祖屋,一直租給別人做舖面生意。租金剛好為她每年回鄉祭祖的費用。去年,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綜合樓進行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給了一份房屋拆遷補償結果給梁海燕。梁女士指責南寧市拆遷辦從沒有人徵詢其賠償要求;而補償金亦同相連的、結構相同的83號補償出入很大,差額高達10倍。而投訴人收到的答覆是其房產證上注明的不是「商舖」是「客廳」。
她指出,有好幾點實難以理解:第一,政府何時刊登報章,通知居民要辦理註冊登記,方可認作舖面;第二,拆遷辦事事先亦沒有書面通知要辦理註冊登記,方可認作舖面賠償;第三,若不承認舖面的話,為何還要繳付土地收益金;第四,「客廳」亦有做「茶餐廳」的權利來招待客人,亦屬於商業用途。
梁海燕指現時心情忐忑不安,因為拆遷辦從來沒有和她講道理或商量補償事宜,亦不按國務院的拆遷辦法辦事。她批評拆遷辦準備強行拆其祖屋,是不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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