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違法西進 檢舉獎金加倍
【大紀元9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鼓勵檢舉違法赴中國投資,台灣經濟部將檢舉獎金提高一倍並加重裁罰基準,訂於今年九月十九日實施。
根據台灣經濟部投審會的統計,去年三至十二月台商違規赴中國投資案件共五百三十九件,罰鍰金額共二千九百六十九萬元,其中主要都是違規台商主動申報「自首」,因此,處以最低罰鍰五萬元;而今年一至八月違規案件共二百九十四件,罰鍰金額二千零五十四萬元。
投審會表示,將對重大違規偷跑案件加重處罰,並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赴中國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
台經濟部分別在本月八日及十二日修正發布「違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裁罰基準」及「經濟部鼓勵檢舉違法赴大陸地區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給獎實施要點」規定,這兩項新修正規定都將在本月十九日生效。
台經濟部投審會表示在規定修正後,檢舉獎金最高額將提高一倍,檢舉未經許可赴中國地區從事投資案件、屬禁止類者,檢舉獎金自新台幣一百萬元提高為最高二百萬元;屬一般類者,檢舉獎金自新台幣三十萬元提高為最高六十萬元;檢舉未經許可赴中國地區從事技術合作案件,檢舉獎金則自新台幣三十萬元提高為最高六十萬元。
至於「違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裁罰基準」的修正,原則上未經申報或許可從事一般類項目的投資或技術合作行為,其投資金額或技術合作價值超過新台幣五千萬元者,處分的罰鍰金額將加重一倍;從事禁止類項目的投資或技術合作行為,處分的罰鍰金額也同樣加重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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