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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證券金融及DRAM 不需公開每月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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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十四日電)櫃買中心為提高櫃檯買賣市場資訊透明度,將要求業績有重大變化公司公開每月自結獲利;唯部分產業特性獨特的產業將予以排除,包括管理股票、全額交割以及證券、金融、DRAM等產業透明度已高,不予列入。

為降低資訊不對稱問題發生,增加公司資訊透明度,櫃買中心特別於日前增定內規,規範有編列財報公司如財報數據由盈轉虧且金額差異數達 3億元以上;未編列財測公司,如實際財報數據與去年同期差異數衰退高達50%、且金額達1億元以上者,均需列入公開每月自結獲利名單。

雖然櫃買中心指稱此為道德規範,主要用意在於希望經營階層能夠誠實面對股東,但櫃買中心此舉,仍引發不少爭議。因此,櫃買中心進一步討論後,決定將部份已高度監理的證券、金融相關事業,及其他依產業特性、景氣循環、本益比暨產品資訊透明已高的產業,排除在外。

櫃買中心副總經理寧國輝以DRAM產業舉例,其產品現貨價格與合約價格均有公開資訊可資參考,媒體亦有經常性報導,公司並定期舉辦財務業務說明會,資訊透明度較高,已無必要要求這些公司另行揭露自結獲利情形。

寧國輝強調,此規範並非強制性規定,如果公司有異議可提出討論,具有相當彈性。櫃買中心會做出此項新規範,主要希望能讓投資者可以有更透明的資訊做決策參考,避免資訊不對稱情形發生,不希望投資人處於摸黑作戰的劣勢。

櫃買中心將於近期內針對達到所訂一定條件的上櫃公司,洽請其公開每月自結獲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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