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內地旅客僱用黑工判囚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一名內地旅客在港開設回收工場,並且聘用其他內地訪客工作,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
被告是廿三歲的林煥然,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及八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首項控罪被判入獄三個月,而其餘八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八個月,所有判刑同期執行。
今年5月,被告及其他內地訪客在元朗一個彈珠機回收工場內被警方截獲,他們被發現在上址工作,包括整理及運送已拆散的彈珠機零件。被告承認他為該回收工場的負責人,並以日薪一百元聘請他的非法勞工。
被告所聘用的內地訪客,已於今年6月因違反逗留條件的控罪,各被判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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